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9月28日我部共受理3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8日(10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报告全文链接)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 |
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核北方铀业有限公司 |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2023-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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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右旗塔木素 |
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2023-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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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 |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 |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2023-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