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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度广西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

2009-02-17

2009-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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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县环保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国家发改委《铅锌行业准入条件》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规定要求,经研究并核实确认后,将以下2个行业和2家企业确定为广西2008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实施对象,现予公布:

  一、依据《铅锌行业准入条件》规定:现有铅锌采选、冶炼企业必须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因此将现有铅锌冶炼企业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对象。

  二、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将现有造纸行业企业列入2008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对象。

  三、将以下2家广西2008年度环保专项行动挂牌督办企业列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对象:

  (一)浦北县振兴皮革有限公司

  (二)大新县桂丰制糖有限公司

  依据《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规定,上述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所在地市级主要平面媒体(报纸)上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公布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排放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等情况,同时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二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企业所在市、县环保局应督促企业切实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有关进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自治区环保局。

  附:铅锌冶炼行业及造纸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铅锌冶炼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重点企业名单

所在市

     

  

河池市

广西河池金河矿冶公司

 

河池市

金城江成源冶炼厂

 

河池市

河池市南方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河池市

南丹县南方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河池市

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

 

来宾市

柳州华锡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冶炼厂

 

柳州市

中色集团柳州锌品有限公司

 

 

  说明:附表所列企业名单是必须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的重点企业,但不限于本名单所列企业。

  按照《铅锌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凡属于铅锌行业的规模以上企业(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企业)均应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

  

 

 造纸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重点企业名单

所在市

单位名称

备注

南宁市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蒲庙造纸厂

国控重点

南宁市

君盈纸业有限公司

国控重点

南宁市

横县冠桂糖业有限公司纸业分公司

 

柳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造纸厂

 

柳州市

广西凤糖鹿寨纸业有限公司

 

柳州市

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市

广西林业荔浦纸业有限公司

国控重点

贵港市

贵港红旗纸业有限公司

 

贵港市

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

防城港市荣兴纸业有限公司

国控重点

防城港市

防城港宏源桨纸有限公司

 

玉林市

广西粤景浆纸有限公司

国控重点

百色市

广西嘉亿纸业有限公司

国控重点

百色市

田东县金荣纸业有限公司

国控重点

百色市

广西劲达兴纸业有限公司

国控重点

百色市

田阳南华纸业有限公司

 

贺州市

广西贺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国控重点

  说明:附表所列企业名单是必须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的重点企业,但不限于本名单所列企业。

  按照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凡属于造纸行业的规模以上企业(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企业)均应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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