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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环保局关于公布2008年度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

2008-04-21

2008-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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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的市环保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
  
  为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和任务,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按照自愿与强制审核相结合的原则,经核定,现将2008年度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31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列入名单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所在地主要媒体上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两个月内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条件的咨询服务机构协助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一年内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将审核报告报所在地设区市环保局、经贸委和省环保局、经贸委。省环保局、省经贸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各级环保、经贸部门应当积极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方案,以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各级环保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企业公布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核查;并依托当地环保技术单位形成清洁生产技术支持体系,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宣传、培训和审核。各级经贸部门应指导企业采用《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中推荐的技术。对不公布或者未按规定要求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各级环保部门要按《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成效显著,通过省级环保、经贸部门评审验收的企业,环保、经贸部门将在政策优惠方面给予优先倾斜和必要的奖励。
  
  

二ΟΟ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08年度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

 

序号

设区市

企业名称

1

福州市

福耀集团(福建)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2

青岛啤酒(福州)有限公司

3

福建康宏股份有限公司

4

福州新发隆针织印染有限公司

5

福州福华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6

福州顺大运动品有限公司

7

福建顶益食品有限公司

8

福州开发区磊丰建材有限公司

9

福州高龙实业有限公司

10

福州大福饲料有限公司

11

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12

福建省东南造船厂

13

福州钜全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14

福建清禄鞋业有限公司

15

漳州市

福建敦信纸业有限公司

16

青岛啤酒(漳州)有限公司

17

泉州市

华润雪花啤酒(福建)有限公司

18

晋江热电有限公司

19

泉州贵格纸业有限公司

20

三明市

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

21

三明市丰润化工有限公司

22

莆田市

福建佳通轮胎公司

23

莆田市涵江区金龙纸业有限公司

24

南平市

南平金月合成革有限公司

25

邵武电厂

26

龙岩市

福建佳丽家纺有限公司

27

龙岩三德水泥建材工业有限公司

28

宁德市

福建华泰皮革有限公司

29

福建星泰皮革有限公司

30

霞浦东胜合成革有限公司

31

福鼎康乐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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