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经审查,我局认为国核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首次申请高级操纵员执照)、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营运单位的329人符合执照申请相关要求,批准颁发2023年第二批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详见附件)。
各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切实落实操纵人员管理制度,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操纵人员的岗位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合理安排运行值班,确保操纵人员管理体系有效运转,并对操纵人员管理工作形成年度总结报告。操纵人员应遵守核安全法律法规,端正工作作风,维护心理健康,严格执行操作程序,遵守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杜绝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
国家核安全局
2023年7月21日
主送:国核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