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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与深圳市政府签署共建“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合作框架协议

2016-05-23

201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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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落实环保部“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促进环保产业和技术“走出去”,2016年4月15日,环境保护部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在深圳签署共建“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以下简称“深圳中心”)合作框架协议。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出席签字仪式并致辞。深圳市市长许勤主持签字仪式。环保部相关司局、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广东省政府、省环保厅相关领导,以及深圳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出席活动。

  陈吉宁指出,“一带一路”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全球形势变化和我国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开展面向沿线国家的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合作,为国际产能合作提供绿色化的支撑保障,是建设绿色丝绸之路的重要内容,有助于“一带一路”倡议顺利实施。希望充分发挥深圳的区位优势和改革创新的先行示范作用,在深圳中心的建设和工作中引领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绿色国际标准,引领绿色产业发展。

  马兴瑞表示,深圳作为“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城市,始终站在服务国家战略高度,谋划和推动新一轮开放,努力打造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共建深圳中心,既是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快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行动,又是深圳市加快发展部市战略性合作的重要抓手,将对提升深圳对外开放水平、推动企业走出去形成有力的促进。

  根据框架协议,环境保护部和深圳市政府将加强合作,建设国家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综合研究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环保产业的交流合作,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等领域技术国际间转移,把深圳中心建设成为我国环境技术“走出去”和“引进来”的节点,为我国先进适用型环境技术在发展中国家推广提供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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