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生态状况定期遥感调查评估方案》(环办生态〔2019〕45 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森林生态系统野外观测的总则、技术流程、野外观测样地选择与样方设置、野外观测指标体系和野外观测技术方法等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森林生态系统野外观测(HJ 116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