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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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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water quality automatic analyzer of total phosphorous

标准号:HJ/T 103-2003

2003-07-01 实施

2003-07-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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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提高我国水环境监测工作的能力,实现水质监测的自动化和现代化,以期达到地表水水质预警监测、污染源总量监测与控制的目的,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的研制生产以及性能检验、选型使用、日常校核等方面的主要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地表水、工业污水和市政污水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的技术性能要求和性能试验方法,适用于该类仪器的研制生产和性能检验。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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