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循环经济促进法》,推动工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规范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和运行,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数据采集与计算方法等内容。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6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 27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