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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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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洗涤剂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Household detergents

标准号:HJ 458-2009 代替HJBZ 8-1999

2009-05-01 实施

2009-05-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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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家用洗涤剂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家用洗涤剂中表面活性剂生物降解度、磷酸盐、含氯漂白剂、甲醛、溶剂、色素、包装材料及使用说明等提出了要求。本标准规定了家用洗涤剂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家用洗涤剂,包括织物洗涤剂和护理剂、餐具和果蔬用洗涤剂、硬表面清洗剂和洗手液。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本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JBZ 8-1999。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洗涤剂(HJ 458-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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