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生态环境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态环境标准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已废止)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Gravure and flexible printing ink

标准号:HJ/T 371-2007

2008-02-01 实施

2008-02-01 实施
分享到:
[打印] 字号:[大] [中] [小]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减少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在生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低毒、低挥发性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溶剂基凹印油墨、溶剂基柔印油墨、水基凹印油墨、水基柔印油墨以及凹印和柔印油墨所使用的溶剂。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 (HJ/T 371-2007)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网站标识码:bm17000009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72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