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01-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治生态环境 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和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气相色谱仪的技术性能,制定本标 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和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气相色谱仪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