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生态环境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态环境标准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Specifications for continuous monitoring of nonmethane hydrocarbons

标准号:HJ 1286—2023

2023-08-01 实施

2023-08-01 实施
分享到:
[打印] 字号:[大] [中] [小]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相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等有关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D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网站标识码:bm17000009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72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