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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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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processing of Solid wastes in cement kiln

标准号:HJ 662-2013

2014-03-01 实施

2014-03-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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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和法规,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管理,防止固体废物协同处置过程及其产品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选择、设备建设和改造、操作运行以及污染控制等方面的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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