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23年4月29日我部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5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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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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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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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审〔2023〕37号  | 
            
             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