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23年4月29日我部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5日(7日)。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环审〔2023〕37号 |
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