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巴音青格利铀矿床(北部)地浸试验研究环境影响报告表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 |
中核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试验井场和水冶厂。试验井场包括试验钻井、监测井、集控室、井场设施等。其中试验钻井包括条件试验单元2组,含试验井8个,其中抽出井2个,注入井6个;扩大试验单元16组(包含条件试验),含试验井41个,其中抽出井16个,注入井25个,抽液量约112m3/h。水冶厂包括浸出液处理厂房、2个蒸发池、值班室、分析室、库房及MVR蒸发装置等辅助设施。 |
(一)施工期 废气主要为扬尘和燃油废气。扬尘采取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洒水、围挡、运输车辆管理等抑尘措施;燃油废气采取选择高品质燃料、加强日常维护等措施。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用于场地绿化及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产生量约0.32m3/d,在寝车收集后外运处理。固体废物主要为钻井泥浆、废机油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钻井泥浆产生量约264m3,含岩屑量少的泥浆在施工过程中循环利用,含岩屑量较多的泥浆脱水后排入泥浆坑,泥浆坑最终覆土掩埋;废机油产生量约22kg,尽量回收用于钻机设备传动、润滑等,施工结束后仍有剩余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0kg/d,在寝车垃圾箱收集后定期外运处理。 (二)运行期 气载流出物主要产生于集液罐、浸出液处理厂房和蒸发池,集液罐释放的222Rn在罐口处稀释扩散,浸出液处理厂房通过厂房整体通风后排入大气稀释扩散,蒸发池通过大气自然稀释扩散;项目公众个人剂量最大值为6.05×10-5mSv/a,远低于项目剂量约束值0.01mSv/a的要求。非放射性废气主要为盐酸罐盐酸挥发产生的HCl,最近居民点处贡献值为0.027μg/m3,叠加背景值后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中参考限值要求。放射性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吸附尾液4.84m3/d,反冲洗废水2.63m3/d,转型废水0.59m3/d)、洗井废水250m3/a、实验废水0.33m3/a和流散浸出液。工艺废水中吸附尾液采用MVR处理,反冲洗废水、转型废水和实验废水排入蒸发池处理;洗井废水经澄清后重新注入井下;流散浸出液通过设置井场抽大于注比例来控制,并设置监测井及时发现浸出液在含矿含水层中的逸散;非放射性废水主要为试验人员生活污水,通过自建旱厕处理。放射性固体废物主要为蒸发池残渣、洗井残渣、浸出液过滤残渣、废旧设备及零配件、MVR结晶盐。蒸发池残渣暂存于蒸发池,洗井残渣、浸出液过滤残渣、废旧设备及零配件和MVR结晶盐暂存于固体废物间,定期运至纳岭沟地浸采铀工程固体废物库;非放射性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室废物、生活垃圾,实验室废物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外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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