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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3年10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2023-10-25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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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24日我部拟对3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5646104、65646098、65646118(相关业务处电话)、65646067
  传  真:010-65646110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06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辽宁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

辽宁省兴城市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拟建设两台百万千瓦级CAP1000压水堆核电机组。由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负责投资运营,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总承包。工程环保投资约9.3亿元,约占总投资的2%。

(1)本工程施工期间将采取覆盖、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粉尘影响。采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施工机械,控制推土机、装载机负荷,禁止超负荷运转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范围。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选用施工器具,选用较小的抓斗,设置拦污屏等防护措施,减少施工对海洋生态带来的影响。对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或外运处理。对于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处理、贮存等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集中处理处置。

(2)本工程运行期间温排水的温升可以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本工程设置了完整的“三废”处理系统,包括液体放射性废物系统、气体放射性废物系统、固体放射性废物系统。

(3)本工程正常运行和设计基准事故对公众个人造成的最大剂量低于标准限值;固体废物、液态流出物、气载流出物经处理后进行集中处置,其排放量低于国家标准限值;对于严重事故,本工程设置了完善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措施。

通过上述环境保护措施,保证核电厂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下的辐射影响和非辐射影响均满足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辽宁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建造阶段的公众参与活动,包括建造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问卷调查等。

2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金七门村

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拟采用 “华龙一号”(融合版)核电技术,单机容量120万千瓦,由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约441.26亿元(不包含配套送变电工程),环保设施投资总额约为16.01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比例约为3.63%。

(1)施工期间,营运单位通过采取洒水抑尘、改善路面、控制车速和加盖苫布以降低施工起尘量、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减少施工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在噪声敏感区选用低频工具、严格控制夜间施工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范围。通过严禁施工船舶向施工海域排放污染物、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合理选用施工器具、优化水下施工时间安排等措施,减少施工对海洋生态带来的影响。

(2)电厂土建施工期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尽可能回用或外运处理,不外排; 运行期间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尽可能回用。对于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处理、贮存等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集中处理处置。施工区域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运行期间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散热系统的环境影响、化学物质排放、生活污水排放和放射性排放等。本工程配套建设了“三废”处理设施,包括放射性废气处理系统、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等。

通过上述环境保护措施,保证核电厂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下的辐射影响和非辐射影响均满足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建设单位在项目前期开展了公众沟通和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工作,通过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象山人民政府网站、宁波日报、核电周边村镇公告栏等进行了3次公示公告,公示公告期间建设单位解答了公众关心和咨询的问题。

3

天红核科技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天红镇

江西天红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建设1台20MWt热功率反应堆,配套建设燃料/材料检验热室、放射性同位素分离纯化工艺线和核药生产线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反应堆采用常温常压池式堆技术,是以轻水慢化、轻水冷却、重水和铝作为反射层的池式研究堆。本项目总体投资29.90亿元人民币,环保设施总投资为894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99%。

施工期间,采取及时洒水抑尘、硬化路面、渣土堆放加盖苫布防护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等控制噪声及振动影响的范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全部回用或外运处理,加强对油品管理,避免污废水影响周围环境;固体废弃物外运至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设置危险品贮存设施并严格管理,减小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间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放射性流出物环境影响、非放射性环境影响等。本项目配套建设了放射性废气处理系统、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等。各类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性能可以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通过采取上述各种环境保护措施,可保证反应堆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下的辐射环境影响和非辐射影响均满足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公众参与说明显示,建设单位采取了网络、报纸、现场张贴等方式向公众征询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环评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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