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9月7日我部共受理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22日(10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报告书全文链接)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广东省阳江市 |
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 |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3-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