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公示区 > 往期公示

生态环境部关于2023年5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2023-05-23

2023-05-23
分享到:
[打印]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23日我部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3日-5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5646084、65646106
  传  真:010-6564608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06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广西白龙核电厂1、2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

广西白龙核电厂1、2号机组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

中电投广西核电有限公司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白龙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拟建设2台CAP1000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项目配套环保设施经费约为13.45亿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3%。

  中电投广西核电有限公司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将作为营运单位负责项目的前期开发、工程建设和运营。

  施工建设过程将采取覆盖、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粉尘影响;对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在施工区域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集中存放并由相关方定期回收处理;在电厂建设后期,将对厂区进行人工绿化和景观恢复。

  运行期间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温排水的环境影响、化学物质排放以及生活污水排放等。本工程配套建设了“三废”处理设施,包括放射性废气处理系统、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站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等。“三废”处理设施与核电厂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通过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保证核电厂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下的辐射影响和非辐射影响均满足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建设单位在项目前期开展了公众沟通和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工作,通过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防城港日报、国家电投集团网站、核电周边村镇公告栏进行了3次公示公告,公示公告期间建设单位解答了公众关心和咨询的问题。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网站标识码:bm17000009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72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