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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2年4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2022-04-29

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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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4月29日我部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564 6165
  传  真:010-6564 6164
  通讯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华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06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内蒙古二连盆地及周边铀矿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等4个项目铀矿地质勘察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

中国核工业地质局

内蒙古中核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核工业地质局拟在二连盆地及周边、鄂尔多斯北部鄂托克前-东胜地区、巴音戈壁盆地及周缘、沽源-红山子成矿带中段以钻探方式开展铀矿地质勘查,2022~2026年共布设钻孔4684个。

钻探过程不向含水层排放污染物。在钻探结束后,进行钻孔全孔封闭,不会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生活污水用于绿化抑尘,不外排。钻孔释放的氡很少,不会对公众产生附加剂量。钻探过程中产生钻井泥浆和废弃岩心采取就地掩埋处理。生活垃圾,统一集中后定期外运处置。项目不涉及生态敏感区,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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