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优势资源,做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
关于征集2021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环办核设函〔2021〕137号)。至4月9日,共收到43家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专家评审确定了项目承担单位(详见附表)。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7日-5月12日。
联系人: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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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