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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6年10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202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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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9日我部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5646163
  传  真:010-6564616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06
  一、拟批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北京东特高压变电站~通北500千伏线路工程

北京市、河北省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一、北京东特高压站~通北500千伏新建线路工程。线路起于北京东1000千伏特高压变电站,止于500千伏通州北变电站,线路长度约为67.1千米,电压等级500千伏,采用单回路、双回路、混压四回路架设。利用廊太线0.9千米。途经北京市顺义区和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

二、北京东10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站址位于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新集镇姚家营村南。本期扩建至通州北2回500千伏出线间隔,完善2个不完整串,共安装2台断路器。

三、通州北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站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大庞村东。本期扩建至北京东2回500千伏出线间隔,扩建主母线,新建2个不完整串,安装4台断路器。

四、线路迁改工程。涉及6条线路,包括3条500千伏、2条220千伏交流线路和1条110千伏交流线路。

一、加强生态环境敏感区保护

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严格落实沿线各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尽可能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确实不能避让必须经过的,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塔基采用“一塔一图”专项设计方案减少占地,原则上不在线路廊道范围内进行树木砍伐。涉及重要生境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工程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履行必要的手续,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施工。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加强施工场地和人员的统一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加强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生态监测,结合主管部门意见和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施工前开展占地区动植物详细调查,针对发现的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依法依规采取有效补救保护措施,必要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对项目涉及的保护植物采取避让优先、制定专项应急保护管理方案等保护措施。遵循生态适应性和生物多样性原则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优先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对项目涉及的珍稀保护动物采取原生境保护、保护性驱离、栖息生境修复等保护措施,及时对发现的受伤野生动物进行救护。针对鸟类迁徙通道、高频活动区域等重点生态敏感区,在两根地线上交错安装警示球等鸟类视觉警示装置。选择合适场地开展加装警示灯、加密警示装置等试点,根据试点结果强化保护措施,切实防范鸟类撞线风险。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培训,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杀野生动物。

三、加强电磁辐射、噪声等污染防治

工程采取合理布局、提高工艺水平等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扩建变电站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标准,同时保证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变电站生活污水不外排,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采取密闭运输、苫盖、洒水抑尘、车辆及路面清洗等措施,强化扬尘污染防治;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施工围挡,优化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噪声扰民。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并在其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公开。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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