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曹妃甸11-1/3/5油田综合调整项目 |
渤海 |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
海油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项目拟新建1座中心处理平台(CFD11-1CEPM);新建1座井口平台(CFD11-3/5WHPN),布设24个井槽,先期开发17口生产井,预留7口井;新铺设2条海底混输管道(CFD11-3/5WHPC至CFD11-3/5WHPN长度约1.95千米、CFD11-3/5WHPN至CFD11-1CEPM长度约4.35千米)、1条海底电缆(CFD11-1CEPM至CFD11-3/5WHPN长度约4.35千米);在CFD11-1CEPJ平台实施7口调整井(5口涉及侧钻),CFD11-1WGPA平台实施3口调整井(均不涉及侧钻);同时,对依托的CFD11-1WGPA、CFD11-1CEPJ、CFD11-3/5WHPC、CFD11-1EPP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CFD11-1WGPA平台拆除原生活楼,新增生产计量管汇橇、注水管汇橇、多相流量计等;CFD11-1CEPJ平台外扩甲板,新增多相流量计、生产计量管汇橇等;CFD11-3/5WHPC平台外扩甲板,新增3台变压器、雨淋阀组、多路阀等;CFD11-1EPP平台进行配套电力设施改造。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海水水质:影响主要来自非油层段钻井液和钻屑排放、海底管缆挖沟铺设产生的悬浮泥沙和生活污水的排放。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水基钻井液循环使用。非油层段钻井液和钻屑经检测满足《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GB 4914-2008)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 第1部分:分级》(GB 18420.1-2009)一级标准后排海;油层段钻井液和钻屑、不满足排放要求的非油层段钻井液和钻屑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平台生活污水处理满足《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GB4914-2008)一级标准后排海,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运回陆地处理。船舶机舱含油污水铅封后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船舶产生的各类垃圾、生活污水严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处理处置。运营期含油生产水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2)海洋生态:项目位于白姑鱼产卵场、蓝点马鲛产卵场、银鲳产卵场内。施工期钻井液和钻屑排放、海底管缆挖沟作业产生的悬浮泥沙会对海洋生物产生一定的影响。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严格控制钻井液和钻屑的排放速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海底管缆挖沟作业避开白姑鱼、蓝点马鲛、银鲳的产卵盛期(5月至6月)。同时,采用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最大限度减轻项目建设对海洋生物的影响。(3)环境风险:主要为井喷/井涌、平台设备和工艺管道泄漏、平台火灾爆炸、新建混输管道泄漏、船舶碰撞泄漏、地质性溢油等事故。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实施钻井作业规程;在钻台、泥浆池和泥浆工艺室等场所设置通风系统和烃类气体探测器,配备安全有效的防喷设备和良好的压井材料及井控设备;对易发生泄漏的管路设置应急关断系统,在生产工艺区装备火焰和气体探测器;严格按照输油作业规定进行操作,定期对输油软管进行检测、保养维护;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定期对海管进行全面检查,不定期进行海管状态监测;做好作业船舶调度工作,值班船对平台周围进行巡视,驱散在安全区范围内作业的渔船;优化钻井轨迹,加强随钻监测,严格按照设计注入压力和注入量进行注水作业,确保注采平衡,防范地质性溢油及浅层气风险事故发生。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
010-65645526 |
2 |
惠州油田75口调整井项目 |
南海 |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
海油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项目拟在惠州油田群8个平台实施75口调整井,均为生产井,包括2口新钻井和73口侧钻井。其中,HZ21-1A平台实施17口调整井,HZ26-1平台实施9口调整井,HZ32-2平台实施6口调整井,HZ32-3平台实施6口调整井,HZ19-3平台实施12口调整井(含1口新钻井),HZ19-2平台实施17口调整井(含1口新钻井),HZ25-3平台实施5口调整井,HZ32-5DPP平台实施3口调整井。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海水水质: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钻井液、钻屑排放产生的悬浮泥沙,以及生活污水、运营期含油生产水排放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钻井液循环使用。钻屑、水基钻井液经处理检测满足《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 第1部分:分级》(GB18420.1-2009)二级标准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GB4914-2008)三级标准后排海;非水基钻井液、不满足排放要求的钻屑和水基钻井液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运营期含油生产水处理满足《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GB4914-2008)三级标准后排海。洗井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海。除符合排放要求的食品废弃物,其他生活垃圾、生产垃圾运回陆地处理,其中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2)海洋生态:项目位于蓝圆鲹粤东外海产卵场、鲐鱼珠江口近海产卵场、鲐鱼粤东外海产卵场、金线鱼产卵场、深水金线鱼产卵场、短尾鳍大眼鲷南海北部产卵场和黄鲷南海北部产卵场内。施工期钻井液、钻屑排放产生的悬浮泥沙会对海洋生物产生一定的影响。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严格控制钻井液和钻屑的排放速率,减少悬浮物扩散的面积;合理选择施工时间,钻井液、钻屑的排放避开重要渔业资源集中产卵盛期(3月);采用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最大限度减轻项目建设对海洋生物的损害。(3)环境风险:主要为井喷/井涌、平台火灾/爆炸、平台管线或储罐泄漏以及地质性溢油事故等。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实施钻井作业规程,加强钻时观测,及时组织压井作业;配备安全有效的防喷设备和良好的压井材料及井控设备;在钻台、泥浆池和泥浆工艺室等场所设置通风系统和烃类气体探测器;主要设备、生产装置和单元设置相应的压力、液位和温度报警系统与安全泄压保护装置及应急关断系统;生产工艺区装备火焰和气体探测器;优化钻井轨迹,尽量避免穿越断层,防范地质性溢油事故发生。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
010-65645526 |
3 |
厦门港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工程填海造地工程 |
东海 |
厦门港务海顺码头有限公司 |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
该工程位于厦门同安湾口海域,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67.8937公顷,其中,填海面积157.2173公顷(含放坡面积),包括新增填海149.8439公顷,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海域7.3734公顷;占用翔安陆域12.9434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填海工程(含护岸工程)、疏浚工程,不包括成陆后的码头及配套设施等陆上项目的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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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海水水质:影响主要为码头基槽开挖和基床抛石、围堤隔堤施工、港池疏浚、陆域吹填等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方案和时序,按照先围后填、分区吹填的顺序施工;合理布置溢流口的位置,选配合适的溢流口装配式箱型钢结构水门及倒滤装置;在溢流口、疏浚区域、LNG电厂取水口外设置防污帘,定期巡查、检查防污帘状态,一旦发现防污帘损坏,立即停工、及时修复或更换防污帘;针对溢流口、疏浚区域,适时开展防污帘内外的悬浮泥沙浓度监测,动态监测疏浚区悬浮泥沙影响范围,并及时调整疏浚施工作业强度。施工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各类垃圾交由在厦门港口管理局备案的接收单位接收、转运。施工临时场地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由地方环卫部门定期接收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由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2)海洋生态:影响主要为填海永久占用海洋生物栖息环境,以及悬浮泥沙浓度增加造成海洋生物资源损失,港池疏浚、凿岩作业、施工噪声等会对中华白海豚等造成干扰,工程施工可能对周边鸟类栖息觅食活动造成一定影响,另外,工程实施后,红树林所在池塘与海域相连的涵洞被封堵导致红树林无法正常水体交换,造成红树林资源损失。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施工工艺和组织安排,严格按照批复的用地用海范围开展施工;施工时禁止污水排放,控制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合理布置悬浮泥沙监测点位,开展防污帘效果评估,并根据评估效果及时调整防污帘的布置方案;采用凿岩工艺代替水下爆破进行清礁,严禁水下炸礁,凿岩作业采用“软启动”方式;划定施工船舶及辅助船舶相对固定的航线,航速不得超过10节;开展施工环境监理和环境跟踪监测。设置观察船舶,加强对中华白海豚的观测,发现后立即停止施工并对其进行声学驱赶,施工船舶航行时注意避让中华白海豚;在中华白海豚交配高峰期(5-7月)降低凿岩作业强度,凿岩施工采取水下噪声阻尼系统,同时开展水下噪声跟踪监测,若发现水下噪声影响较大立即停止施工并优化施工工艺;制定中华白海豚应急救助预案,及时对受伤、搁浅的中华白海豚施救并报告有关部门。施工前对工程区域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制定中国鲎异地迁移保护方案,对发现的中国鲎及时开展异地迁移保护。将同安湾海域作为中华白海豚栖息地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实施的海域,通过浚深、水下微地形营造,构建中华白海豚偏好的栖息地环境,同时采用微生境营造吸引中华白海豚偏好饵料生物集聚的适宜生境,进而构建中华白海豚栖息活动地,修复中华白海豚栖息地面积不少于150公顷;统筹安排中华白海豚的跟踪监测及填海工程对中华白海豚栖息地影响跟踪监测,持续性跟踪监测10年。工程范围避让北侧附近池塘的红树林,池塘红树林结合地方防洪排涝工程开展水系连通修复措施,在工程填海成陆西侧形成一条纳潮通道连接工程西侧海域和红树林生长区;同时,结合厦门市生态修复规划,在海沧湾(海沧区海沧大道沿岸)开展红树林补充种植,种植面积约0.8公顷。湿地修复选择工程区东北角的陆地和海滩5.3公顷,结合区域防洪排涝安全规划设置滞洪区开展;选择同安湾西侧海域约750米人工沙滩,结合厦门市整体生态修复规划开展滩面清理、补沙等养护;对工程西侧海域,向海一侧约190米的滩面表层的乱石杂物进行人工清理。采用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最大限度减轻工程建设对海洋生物的损害。(3)环境风险:主要为施工船舶碰撞事故造成的燃料油泄漏。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编制拟建工程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制订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加强船舶安全管理;按规定办理施工作业手续,划定施工水域和安全作业区域,设置必要的导助航、警示装置等;施工作业区设置1艘溢油应急船舶;定时检查和监控施工设备,及时整改设备安全隐患;实施值班、瞭望制度,减少船舶碰撞事故发生。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
010-65645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