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海洋微塑料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海洋微塑料监测技术规范》,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 张煜晨
电话:(010)65646258
邮箱:shengtai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9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2.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3.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4.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5.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6.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7.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8.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9.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10.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11.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12.中国海洋大学
13.厦门大学
14.中国科学院海洋所
15.中国科学院南海所
(部内征求法规司、海洋司、固体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