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5日至2022年1月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贵州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2年3月18日正式反馈督察报告、移交责任追究问题清单。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举措推进问题整改。截至2023年5月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30项,其余均有序推进;督察组移交的2307件群众信访件办结2291件。现将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一、坚定不移扛起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学习研讨,深刻领悟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省委、省政府出台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实施意见,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转化为“线路图”和“施工图”。
(二)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整改。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任双组长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督察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2022年以来,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共计20次,研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16次到乌江、赤水河流域和松桃县等地,就磷污染、白酒行业污染、锰污染等重点问题整改开展调研督导。
(三)强化督导检查,扎实推进整改。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推进督察整改工作规范化。开展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对督察曝光的5个典型案例以及年度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
(四)强化考核问责,全面压实责任。对督察移交的5个责任追究问题实施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共问责42个党组织、责任单位,其中厅局级3个、县处级30个、乡科级9个;问责142人,其中厅局级15人、县处级60人、乡科级及以下67人。
二、坚持不懈推进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
(一)全面整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问题。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求各级各部门通过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党组(党委)会议或办公会议等方式,定期听取和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一是狠抓白酒行业污染治理。着力推进仁怀白酒企业实施“三个一批”和“四改两建设”,完成7个白酒废水连片处理设施改造工程。二是狠抓松桃锰污染治理。推进锰矿山、企业、渣库、渗滤液“四个一策”治理。三是狠抓“两高”项目整治。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降碳增效,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0%左右。
(二)全面整改“长江保护修复问题依然突出”问题。制定实施“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乌江、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坚持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统筹,以守护优良水生态环境为总目标,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重点解决磷化工等行业污染问题,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隐患。一是积极推进赤水河流域环境整治。赤水市丙安水库工程已规范施工,重新核定生态流量。二是积极推进乌江流域“三磷”污染治理。建成贵州磷化集团7000吨/时黄金桥污水应急处理设施,解决汛期含磷废水溢流问题。启动建设30万吨/年、140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三是积极提升城乡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制定印发《贵州省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全省2022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4.85万吨/日,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848.55公里。
(三)全面整改“自然生态保护问题突出”问题。出台促进贵州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全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制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围绕修复高原生态屏障等四大任务,构建“一源一城,两带两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实施十大生态修复工程。一是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督察通报的罗甸县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八吝大坝、上立亭水电站2个项目渔业专题论证报告已经农业农村部审查通过,董当水坝已改造完成,坝王河水电站等3座水坝正在开展整治前期准备工作。黄果树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39个违规审批项目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及时纠正违规开采行为。督察通报的修文县14座绿色矿山已全部移除绿色矿山名录,黄鳝坡砂石矿、黄平县麦巴和王家寨铝土矿生态修复工作已完成;17个地质灾害项目需修改或重新编制矿山生态修复技术方案,已全部编制完成。三是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整治。修复各类矿山面积1466公顷。826个历史遗留矿山已完成修复821个,507家砂石矿山已完成整改491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96座矿山已公告移除绿色矿山名录。四是完善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建立小水电生态流量预警处置机制,对联网数据不完整等问题及时报警预警并建立处置台账。
(四)全面整改“一些重点领域存在较多环境问题”问题。抢抓“十四五”关键期、窗口期,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性治理,扎实推进危险废物、工业园区环境治理等七个专项攻坚行动,下大力气解决园区环境污染、生活垃圾等重点领域环境问题。一是强化园区环境管理。督察通报的夏云工业园区3家铝型材企业表面处理工艺已全部搬离,园区污水处理厂已改造完成,举一反三排查的594家企业、187个园区管网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强化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制定印发《贵州省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加快补齐生活垃圾处置短板。全省2022年新建成6座共计5600吨/日处理能力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是强化涉重行业污染防治。制定印发《贵州省“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
下一步,贵州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统筹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持续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奋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
来源 | 贵州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