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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

2020-04-28

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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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2018年10月22日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截至2020年3月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的58个问题完成整改38个,正在整改20个。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现将“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主要做法

  2020年1月19日至21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决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求云南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驰而不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殷殷嘱托,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全力推进“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

  (一)认真履行政治责任,迅速部署安排整改工作。“回头看”意见反馈后,省委、省政府立即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回头看”以来,省委常委会会议1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25次、省委和省政府专题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回头看”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现场督导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等重点事项的整改;省人大常委会对“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审议并开展专题询问。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不断提高政治自觉。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后,省委、省政府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调整充实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对洱海保护治理作出重要批示后,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先后实地督导,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要求镌刻在灵魂深处、落实到工作当中。成立了由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洱海保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了1个月的驻点调研,进一步查清问题。韩正副总理调研洱海后,省委、省政府立即组织传达学习,细化工作举措,将韩正副总理的重要指示要求逐一落实到洱海保护治理各项工作当中。

  (三)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针对“回头看”指出的58个问题,省委、省政府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规定时限上报国务院,并印发全省实施。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对58个问题逐项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以目标和时限倒逼问题整改,稳步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同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认真办理群众投诉举报件,对“回头看”期间1998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建立整改验收销号制度。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认真追责问责。按月调度全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进展滞后的,提前预警提醒,进行挂牌督办。强化现场督导检查,省委、省政府专项督查双管齐下,对各州(市)整改情况开展了全覆盖实地督查、跟踪问效。对“回头看”移交的7个生态环境问题和洱海生态环境问题责任追究案件严肃责任追究,共问责单位43个、责任人167人,其中,厅级单位14个、县处级单位18个、乡科级单位11个;厅级干部35人、县处级干部60人、乡科级干部55人,其他人员17人。

  (五)加强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注。通过省级主要新闻媒体、省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2019年,省级主要媒体共发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相关报道370条。2019年4月2日,整改方案在“一台一报一网”进行了公开。

  二、整改进展

  (一)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方面。一是全面提升治湖思路,提出了“五个坚持”、“四个彻底转变”,坚持规划引导、生态优先、科学治理、绿色发展、铁肩担当,彻底转变“环湖造城”的发展模式、“就湖抓湖”的治理格局、“救火式治理”的工作方式、“不给钱就不治理”的被动状态,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综合施治彻底转变。二是调整优化湖泊管理体制,由省河(湖)长办统筹协调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增设和理顺湖泊管理保护机构,实现对九大高原湖泊监管全覆盖。三是加大资金投入,从2018年起,每年安排37亿元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较2016年增长约4倍。四是系统开展保护治理工作,着力打造“抚仙湖生态圈”,打响洱海保护治理攻坚战,实施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有序推进其他湖泊保护治理。2019年,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稳中向好,抚仙湖、泸沽湖水质继续保持Ⅰ类,洱海水质7个月Ⅱ类、5个月III类,阳宗海水质从劣V类恢复到III类,滇池、程海水质保持IV类,异龙湖、杞麓湖、星云湖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主要污染指标呈下降趋势。

  (二)自然保护区管理及生态保护方面。一是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对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开展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和问题处理,丽江市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拆除违法违规建筑9万余平方米。二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认真筹备《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发布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建立了全国唯一的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三是以沿路、沿河湖、沿集镇绿化为重点开展国土山川大绿化。2019年完成营造林715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2.4%,森林蓄积量达20.2亿立方米,天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7.9%。四是大力推进生态扶贫工作。聘用5.62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与生态护林,带动23.24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稳定增收脱贫。

  (三)土壤污染防治及危险废物管理方面。一是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率先开展土壤重金属高背景值区域划定及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调查。二是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实施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完成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试点。三是推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及堆存场所、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洋垃圾”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较2018年提高19.1个百分点。四是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全省6个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完成5个,正在治理1个。

  (四)城乡环境及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加强城乡截污治污体系建设。2019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2.8%,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滇池流域、洱海流域率先实现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消除率达100%,较2018年年底提高12个百分点。二是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处置。2019年,共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128座,实现了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5%。三是大力防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化肥施用量实现“三(年)连减”,农药使用量实现“五(年)连减”;“十三五”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96%;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74%,完成2019年目标。

  (五)责任落实及检查考核方面。一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除担任省级总河(湖)长和副总河(湖)长外,还担任保护治理任务艰巨的抚仙湖、洱海的省级湖长。二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修订了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评价办法,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权重。三是严格执纪执法,落实工作要求。2019年,全省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455件,处罚金额2.13亿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生态环境领域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392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政治责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围绕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的目标,落实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硬执法、最实举措、最佳环境的要求,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下大气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加快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完成整改任务。继续以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和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坚持工作力度不减,措施手段更硬,切实强化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严防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出现反弹,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始终盯住不放。整改工作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不满意不放过,确保“回头看”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突出工作重点,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一是突出“控”,把空间管控作为湖泊保护治理的根本性措施。二是突出“截”,进一步抓好环湖截污工程、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三是突出“调”,加强农业结构调整,从源头降低湖泊环境负荷。四是突出“补”,因地制宜实施补水工程,加快湖泊换水周期。五是突出“拆”,加快沿湖生态搬迁,全面拆除“两违”建筑。六是突出“绿”,开展沿湖林地建设与植被恢复,提升水源涵养和污染截留能力。七是突出“治”,持续整治入湖河道、违法旅游经营活动、城乡人居环境。八是突出“管”,加快修订完善政策法规,加强湖泊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邀请国家专家团队对抚仙湖、洱海保护治理进行技术指导。

  (四)统筹协调推进,努力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一是空间规划大管控。按照开发建设不破坏山体、不占坝区良田好地、不临河湖、不沿道路线状分布、不分散的原则,高水平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严格落实规划管控。二是城乡环境大提升。建设一批具有云南特点的现代化“美丽县城”,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万村示范行动”,深入实施“厕所革命”,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三是国土山川大绿化。开展路域环境绿化美化,重点建设一批美丽公路。深刻汲取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教训,有序开展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四是污染防治大攻坚。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8个标志性战役”。将昆明市东川区尾矿污染问题整改列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强化重金属污染整治和尾矿污染治理。五是生产生活方式大转变。持续推动产业结构向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两型三化”转型发展,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的生活方式。高标准筹备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推动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大提升。

  (五)建立长效机制,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一是完善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机制,省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领导小组每2个月、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月研究1次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健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制定实施《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三是完善“12369”环保举报投诉机制,健全日常受理、交办转办、分析研判、督促督办制度。四是严格整改和追责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力度、曝光力度、查处力度、问责力度。通过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推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来源: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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