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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202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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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14日我部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1日-2026年8月3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10-65646800(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10-65646188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大庆—长岭天然气管道项目

黑龙江大庆市、吉林松原市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7-1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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