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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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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庆—长岭天然气管道项目 |
黑龙江省大庆市、吉林省松原市 |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
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途经黑龙江省大庆市、吉林省松原市等2省2市,干线全长196.8公里,管径1219毫米;与中俄东线互联互通线路长0.43公里,管径1016毫米。全线设置3座站场,5座监控阀室。新建施工便道50.38公里,整修施工便道60.69公里。工程总投资34.5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77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项目主要涉及耕地、草地、林地。项目以定向钻、顶管、开挖等方式穿越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公益林等。评价范围内分布有野大豆、公益林等。施工将破坏部分植被,对野生动物造成惊扰。主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以定向钻等无害化方式穿越黑龙江肇源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嫩江松花江三岔河口鲢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吉林前郭新庙泡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开工前开展动植物详查,对保护植物尽量采取就地保护措施,对可能受施工影响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公益林等,依法依规做好保护工作。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加强黑土地保护,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等措施。因地制宜做好施工迹地的生态修复。(2)环境风险:工程环境风险主要是天然气泄漏及火灾导致的次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强化管道设计,增强本质安全,定期开展管道壁厚和内腐蚀检测,提高巡线频次;各监控阀室设置远程终端装置,确保事故状态下可紧急截断;对涉及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段提高安全系数;与已有管道交叉段施工前应准确探明交叉点位置,开挖穿越交叉点时应人工开挖;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与有关部门联动,定期演练。(3)水环境:工程以定向钻、顶管等无害化方式穿过大中型河流6处、小型河流10处,以开挖方式穿越沟渠48处。施工期河道开挖产生的泥沙、定向钻产生的废弃泥浆及钻屑、清管试压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可能对区域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施工场地布置尽量远离河道;嫩江和引松干渠内禁止排放污(废)水。清管试压废水循环利用,不可利用的部分经处理后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外排。施工期和运营期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避免废水、废油等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泥浆池底铺设防渗膜,严格落实排污池和危废贮存点的防渗措施,并确保符合对应防渗等级要求。(4)其他:施工期站场周边采取抑尘措施。运营期减少放空频次,通过移动式车载回收装置回收计划内放空天然气。针对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
010-65645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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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西汇丰兴业焦煤集团柳林县汇丰煤焦有限公司离柳矿区高家塔矿井及选煤厂项目(300万吨/年) |
山西省吕梁市 |
柳林县汇丰煤焦有限公司 |
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为山西省离柳矿区规划新建矿井,设计井田面积为16.39平方公里,开采规模为300万吨/年,配套同等规模选煤厂。设计可采储量为1.72亿吨,服务年限为41年,属高瓦斯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条带长壁采煤法、综采采煤工艺,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全井田划分为1个开采水平2个采区。首采区为一采区,面积为8.44平方公里,服务年限为8.4年。工程布置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和弃渣场等,主要建设主斜井、副斜井、回风立井、选煤厂、矸石充填系统、矿井综合修理车间等主体及其辅助工程,原煤仓、产品仓、矸石仓(棚)、场内带式输煤栈桥等储运工程,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危废贮存库等公用及环保工程。产品煤采用新能源车及现有吕临支线接瓦日铁路外运。总投资42.7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01亿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项目位于晋西离柳煤焦业开发与农林牧业及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以耕地和园地为主。评价范围内分布有永久基本农田、公益林、村庄等。项目实施带来的土地占用、地表沉陷等,将对上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局部区域生态系统等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对沉陷区采取自然恢复和生态修复相结合的措施,确保植被覆盖度不低于现状。对受影响的耕地、园地等,依法采取充填裂缝、土地平整、补植补播等措施,确保其功能不受影响。做好二级国家级公益林、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恢复和补偿,确保数量不减少、功能不降低。对受影响的居民点采取留设保护煤柱、搬迁等措施。开展地表沉陷、生态影响长期跟踪监测。(2)水环境:评价范围内分布有柳林泉域、湫水河、招贤沟、居民水井等,具有供水意义的含水层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含水层、二叠系风化基岩裂隙含水层及奥陶系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层。预测采煤对以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矿井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对居民用水受到影响的村庄,采取修建供水管道、打潜水井等措施,制定供水应急预案,保障居民用水安全不受采煤影响。开展导水裂缝带发育高度观测,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对井田及周边、所在泉域相关区域地下水开展长期观测。开采过程严格遵守“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禁止采用疏水降压方式采煤,对导水断层、陷落柱等留设保护煤柱。新建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废)水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工业场地等实施分区防渗措施。(3)其他:建设期弃渣堆存至弃渣场,建设期结束后应及时封场并开展生态修复。运行期掘进矸石不出井,洗选矸石充填井下。矿井水处理站煤泥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各产尘点采取封闭、设置除尘器等除尘措施。按规定采取隔声、减振、声屏障等措施。建设矿井瓦斯监测设施,抽采瓦斯通过发电进行利用,瓦斯发电工程单独立项。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1)国家能源局核准项目按照300万吨/年规模建设。(2)国家能源局同意项目以承诺方式实施产能置换。 |
010-65646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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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国大唐集团内蒙古大唐国际准格尔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准格尔矿区孔兑沟矿井及选煤厂新建项目(700万吨/年)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大唐国际准格尔矿业有限公司 |
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矿区规划矿井,设计井田面积约39.87平方公里,开采规模700万吨/年,配套同等规模选煤厂。设计可采储量为3.95亿吨(扣除保护煤柱及暂不开采区),服务年限为43.4年,属低瓦斯矿井。采用斜—立井开拓方式、长壁放顶煤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全井田划分为1个水平8个盘区,其中首采区为16盘区,面积为10.8平方公里,服务年限为15.3年。工程布置1处工业场地,主要建设主斜井、副立井、回风立井、选煤厂、矸石充填系统、高岭岩分选系统等主体及其辅助工程,原煤仓、产品仓、矸石仓、高岭土仓、场内全封闭输煤(矸)栈桥等储运工程,锅炉房、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危废贮存库等公用及环保工程。产品煤主要通过管状带式输送机和铁路专用线外运。总投资69.4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6亿元。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项目涉及土地以草地和林地为主,评价范围内分布有公益林、“三北”防护林、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村庄、城镇开发边界、文物等。项目实施带来的土地占用、地表沉陷等,将对上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局部区域生态系统等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对受影响的林地、草地采取自然恢复和生态修复相结合的措施,确保植被覆盖度不低于现状。对受影响的耕地,依法采取充填裂缝、土地平整、补植补播等措施,确保其功能不受影响。对受影响的村庄采取搬迁等措施;对城镇开发边界禁采并留设足够保护煤柱;对文物留设保护煤柱。(2)水环境:井田内具有供水意义的含水层为河(沟)谷第四系潜水含水层及奥陶系含水层,评价范围内分布孔兑沟、纳林沟、居民分散水井,预测部分区域存在导入第四系潜水含水层影响的可能,可采煤层属于带压开采安全区或无压区,开采对奥陶系含水层影响较小。矿井水和生活污水若直接排放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采取留设保护煤柱、暂不开采等措施,确保第四系潜水含水层结构不受破坏;对孔兑沟和纳林沟2条季节性河流留设保护煤柱;制定居民供水应急预案,保障居民用水安全不受采煤影响;开展导水裂缝带发育高度观测,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对井田及周边的地下水开展长期观测。新建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废)水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工业场地等实施分区防渗措施。(3)其他:建设期掘进矸石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回填、修路等;运营期掘进矸石不出井,洗选矸石分选高岭岩后,剩余部分充填井下;矿井水处理站煤泥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各产尘点采取封闭、设置除尘器等除尘措施;按规定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后达标排放;按要求建设瓦斯监测设施。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1)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按照700万吨/年规模建设;(2)国家能源局同意项目以承诺方式实施产能置换。 |
010-656459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