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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5日生态环境部关于淮北矿业集团鄂尔多斯市成达矿业有限公司纳林河矿区陶忽图矿井及选煤厂项目(800万吨/年)等5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2-04-18

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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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淮北矿业集团鄂尔多斯市成达矿业有限公司纳林河矿区陶忽图矿井及选煤厂项目(800万吨/年)等5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淮北矿业集团鄂尔多斯市成达矿业有限公司纳林河矿区陶忽图矿井及选煤厂项目800万吨/年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淮北矿业集团鄂尔多斯市成达矿业有限公司

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纳林河矿区规划新建项目,总体符合纳林河矿区规划环评要求。项目设计井田面积71.88平方公里,开采规模800万吨/年,配套建设同等规模选煤厂,属低瓦斯矿井。采用立井开拓,一次采全高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立井、副立井和回风立井等主体工程,原煤仓、产品仓、矸石仓、输煤栈桥等储运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产品煤经场外输煤栈桥运至煤炭集运站后铁路外运。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井田内分布有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基本草原、基本农田以及文物保护单位,井田边界紧邻毛乌素沙地柏自然保护区,采煤形成的地表沉陷可能对上述保护目标及区域生态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二水平开采后可能形成较大面积的积水区,本项目不对二水平实施开采,仅开采一水平。对基本草原、公益林采取“边开采、边修复”措施,保证公益林生态功能,永久基本农田和基本草原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对紧邻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采取留设保护煤柱措施。(2)地下水:井田内分布有第四系萨拉乌苏组松散岩类孔隙含水层、白垩系下统洛河组碎屑岩类裂隙承压含水岩组等有供水意义的含水层、居民水井。煤炭开采将破坏侏罗系延安组煤系含水层,对第四系萨拉乌苏组、白垩系洛河组含水层影响较小。井田与陶利水源地详查区(尚未开发,也未划定为水源地)范围存在约6.15平方公里重叠。危废暂存库等若发生渗漏将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实施分区防渗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落实跟踪监测计划。制定居民供水预案,确保居民用水安全。井田与陶利水源地详查区重叠区暂不开采,待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后再采取相应的措施。(3)地表水:项目所在区域属黄河流域无定河水系,井田及评价范围内无河流等地表水体。矿井水、生活污水、煤泥水若直接排放将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新建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矿井水经处理达标后进行综合利用。浓盐水进行脱盐处理,选煤厂煤泥水闭路循环、不外排。(4)其它:项目实施还将产生扬尘、固体废物、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扬尘污染防治,煤炭储运采取封闭等措施。设置矸石临时周转场、矸石充填系统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环卫部门要求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浓盐水脱盐产生的杂盐按环保要求处置。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和敏感点噪声达标。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综函煤炭〔2020〕234号文件同意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能源〔2022〕267号文核准项目。

010-65646219

2

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神华神东煤炭分公司神东矿区东胜区上湾煤矿改扩建项目(1600万吨/年)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神东矿区东胜区规划项目,设计井田面积64.2096平方公里,生产规模为1600万吨/年,配套建设同等规模选煤厂,属低瓦斯矿井。项目在800万吨/年的基础上未批先建,相关违法行为已查处。项目采用斜-立井开拓,长壁采煤法,大采高综采一次采全高回采采煤工艺,已建成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立井等主体工程,原煤仓、产品仓、矸石仓、输煤栈桥等储运工程,矿井水站等环保工程项目依托已建铁路专用线外运。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井田内分布有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方公益林等保护目标,井田与乌兰木伦镇城镇规划区部分重叠,采煤形成的地表沉陷将对上述保护目标及区域生态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将与乌兰木伦镇城镇规划区重叠区划为禁采区并留设保护煤柱,对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方公益林采取“边开采、边修复”措施,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制定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开展工程影响区生态修复专题研究,不断优化和完善矿区生态恢复措施。(2)地下水:井田内分布有供水意义的第四系、白垩系潜水含水层及居民水井。采煤可能导通第四系、白垩系潜水含水层部分区域,对居民用水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采取“保水采煤”措施,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开展导水裂缝带发育监测,落实跟踪监测计划。制定居民供水预案,确保居民用水安全。(3)地表水:矿井水、生活污水、煤泥水若直接排放将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矿井水通过矿井水处理站、补连塔矿井水提标治理项目处理后,部分回用于井下生产,其他用于生态修复。生活污水经乌兰木伦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煤泥水经压滤浓缩后闭路循环、不外排。(4)其它:项目实施还将产生扬尘、固体废物、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加强运营期扬尘污染防治,煤炭储运采取封闭等措施。矸石充填系统建成前,排入武家塔露天煤矿内排土场。矸石充填系统建成后,部分洗选矸石用于上湾热电厂,其余全部充填井下。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煤安监函〔2015〕13号文件核定本工程生产能力为1600万吨/年。

010-65646219

3

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神华神东煤炭分公司神东矿区东胜区补连塔煤矿改扩建项目(2800万吨/年)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神华神东煤炭分公司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位于神东煤炭基地神东矿区东胜区,规模为2800万吨/年,配套同等规模选煤厂,属低瓦斯矿井,井田面积106.5789平方公里。项目在2000万吨/年的基础上未批先建,相关违法行为已查处。工程采用斜井+平硐+立井综合开拓方式,长壁采煤法,一次采全高、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已建成主斜井、副斜井、辅运平硐、回风斜井等主体工程,原煤仓、矸石仓、输送栈桥、铁路装车站等储运工程,供水、供热、废水处理等公用和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井田内分布有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基本农田等,与乌兰木伦镇城镇规划区部分重叠,采煤形成的地表沉陷将对上述保护目标和区域生态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对与乌兰木伦镇城镇规划区重叠区域采取设置禁采区、保留煤柱等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二级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确保生态功不降低。对受影响的基本农田采取复垦等措施,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定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建立岩移观测和生态监测体系,开展生态修复专题研究,不断优化和完善矿区生态修复措施。(2)地下水:井田内分布有居民水井。井田范围内具有供水意义含水层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含水层和白垩系下统志丹群(洛河组)碎屑岩类孔隙含水岩组,开采将破坏直罗组裂隙含水层、延安组裂隙含水层。主要保护措施: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落实跟踪监测计划。实施分区防渗。制定居民供水预案,加强对居民水井跟踪监测。(3)地表水:矿井水、生活污水等若直接排放可能会对土壤环境及水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乌兰木伦河距离井田边界最近距离200米,可能受地表沉陷影响。主要保护措施:生活污水全部依托现有城镇污水处理站处理。矿井水依托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非采暖季的矿井水回用不外排,采暖季矿井水处理达标后排放。矿区二盘区暂不开采,减少对乌兰木伦河的影响。(4)其它:项目实施还将产生扬尘、固体废物、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扬尘污染防治,煤炭储运采取封闭措施。矸石充填系统建成前,矸石依托补连塔煤矿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处置,矸石充填系统建成后,矸石全部充填井下。浓盐水结晶盐按环保要求处置。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和敏感点噪声达标。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煤安监函〔2015〕13号文件同意核定项目生产能力为2800万吨/年。 

010-65646219

4

晋能控股集团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大同矿区塔山煤矿扩建工程(2500万吨/年)

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左云县和朔州市怀仁市

晋能控股集团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为大同矿区规划煤矿,设计井田面积123.76平方公里,井工开采,规模为2500万吨/年,为高瓦斯矿井,采用平硐-立井混合开拓、综采放顶煤和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项目在1500万吨/年的基础上未批先建,相关违法行为已查处。已建成主平硐、副平硐、进风井、回风井、选煤厂等主体工程,原煤仓、全封闭储煤场、产品仓、矸石仓、场内输煤栈桥、外运铁路专用线等储运工程,供水、供电、供暖以及矿井水处理站等公用和环保工程。生活污水依托塔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后续拟新建矸石充填站和新增1000万吨/年选煤厂配套除尘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井田内分布有白洞瓷窑遗址等文物保护单位、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方公益林、风沙源治理工程林、基本农田、村庄等环境保护目标,邻近七峰山地质遗迹保护区,采煤导致的地面沉陷将可能对上述保护目标及局部区域生态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将井田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等相关区域划定为禁采区;对可能受影响的村庄留设保护煤柱;对邻近七峰山地质遗迹保护区相关区域留设保护煤柱。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方公益林、风沙源治理工程林等的保护,确保生态功不降低。制定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建立岩移观测和生态监测体系,开展生态修复专题研究,不断优化和完善矿区生态修复措施。2)地下水:井田内供水意义的含水层为寒武-奥陶系岩溶裂隙含水层,第四系含水层及泉点分布。采煤将破坏石炭系太原组砂岩裂隙含水层、二叠系山西组砂岩裂隙含水层、二叠系石盒子组泥砂岩互层隔含水层以及侏罗系永定庄组泥砂岩互层隔含水层。8号煤部分区域属带压开采相对危险区。矿井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若发生渗漏将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对8号煤部分区域带压开采相对危险区,在完成专项水文地质勘察并提出奥灰水资源的具体保护方案前,暂缓开发。对井田内断层、陷落柱等留设防水安全煤柱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预案,防止突水对奥陶系含水层造成影响。实施分区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制定并落实矿区、周边区域的地下水水位、水质跟踪监测计划。(3)地表水:井田内分布有口泉河等地表水体。矿井水、生活污水等若直接排放会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矿井水、生活污水分别依托现有矿井水处理站和塔山园区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全部回用。(4)其它:项目实施还将产生扬尘、固体废物、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原煤、产品仓采用全封闭储煤场和筒仓,运输转载等环节配备除尘设施。采用全封闭带式输送机及铁路专用线外运。配套建设瓦斯综合利用项目。对矸石充填站采取封闭筒仓、设置布袋除尘器等措施。矸石充填系统建成前,矸石运往现有排矸场临时堆存;矸石充填系统建成后,矸石部分综合用于塔山园区矸石砖厂,其余全部充填井下。对现有矸石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和敏感点噪声达标。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一)原国家煤矿安监局以《关于塔山和柴家沟两矿生产能力核增有关问题的复函》文件同意山西省开展高瓦斯矿井优质产能释放试点工作。(二)山西省能源局以《关于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等两座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晋能源煤技发2019〕536号)文件同意生产能力由1500万吨/年核增为2500万吨/年。(三)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办运行〔2020〕369号文件明确了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及2500万吨/年的建设规模。

010-65646183

5

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阳霞矿区卡达希区轮台阳霞煤矿(120万吨/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

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属新疆阳霞矿区卡达希区规划新建矿井,总体符合矿区规划环评要求。项目设计井田面11.36平方公里,采用斜井开拓,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现有90万吨/年项目环评批复后已停建,已建有主斜井、副斜井等。拟建项目在现有项目基础上建设,内容包括120万吨/年选煤厂主体及其辅助工程,原煤缓冲仓、产品仓、场内带式输送机、场外管状带式输送机工程等储运工程,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等公用及环保工程。产品煤拟通过全封闭管状带式输送机运往矿区规划的铁路装车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井田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井田紧邻阳霞河。采煤形成的地表沉陷将对保护目标和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对紧邻阳霞河相关区域留设保护煤柱。制定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建立岩移观测和生态监测体系,开展生态修复专题研究,不断优化和完善矿区生态修复措施。(2)地下水:煤炭开采将对克孜努尔组煤系含水层、恰克马克组弱富水性含水层地下水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危废暂存间等若发生渗漏将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和跟踪监测计划,落实分区防渗等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3)地表水:矿井水和生活污水若直接排放将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新建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4)其它:项目实施还将产生扬尘、固体废物、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原煤、产品煤、矸石采用筒仓贮存,选煤厂筛分破碎系统设置布袋除尘器等除尘措施,输煤采用封闭式栈桥。瓦斯电站燃烧烟气采取脱硝措施,地面煤流系统采用管状输煤廊道,煤炭外运采用铁路专用线。掘进和选煤矸石全部充填井下,生活垃圾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国家能源局以国能发煤炭〔2020〕45号文件核准本项目。

010-65646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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