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新建青海祁连民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8月18日-2015年8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10-66556405、6655604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10-6655642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 编: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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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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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建青海祁连民用机场项目 |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国寰天地环境技术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
工程场址位于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为新建国内小型支线机场,飞行区等级为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噪声:评价范围内的6处声环境敏感点近期目标年2025年噪声预测值均达标。主要环保措施:运营期加强噪声敏感点的跟踪监测,一旦出现超标及时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参考运营期飞机噪声预测结果,加强周边土地利用规划控制。(2)生态:场区占地类型主要为天然牧草地和灌木林,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主要环保措施:施工营地、堆场等设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减缓净空处理后切面的坡度。施工前对草皮进行剥离、存放和养护,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对堆场采用干砌石挡墙进行拦挡,外围设置截水沟,堆场表面采用苫布覆盖,防止雨季水土流失对周边草地及八宝河水质造成不利影响。加强场区内环境整治,采取合理的驱鸟措施。加强灯光专项设计,避免或减缓机场夜间灯光对迁徙鸟类招引带来的影响。(3)水环境:项目场址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环保措施:新建设计处理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共发放和回收个人调查表99份、团体调查表10份,被调查公众及团体单位均表示支持工程建设。 相关部门意见:(1)水利部批复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2)民航局出具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