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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7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简易登记证申请审查情况的公示

2023-06-02

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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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我部对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5份新化学物质简易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相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详见附表。
  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现将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简易登记证申请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6月6日
  公示期间设立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10-65645764
  传真:010-65645767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100006
  电子邮箱:chem@mee.gov.cn
  附表
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简易登记证明细表

序号

受理号

物质名称

申请类型

申请人/代理人

活动类型

1

J1-230030

(2R,5S)-rel-2-[4’-[二氟(3,4,5-三氟-2-甲基苯氧基)甲基]-3’,5’-二氟[1,1’-联苯]-4-基]-5-乙基四氢-2H-吡喃

简易登记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

2

J1-230042

2,3,3,3-四氟-2-(1,1,2,2,3,3,3-七氟丙氧基)丙酸乙酯

简易登记

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

3

J1-230062

2-氟-4-溴苯甲酸

简易登记

阜新金特莱氟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

4

J1-230068

4-(甲磺酰氧基甲基)哌啶-1-羧酸叔丁酯

简易登记

烟台宁远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

5

J1-230071

4,4’-双(4-氨基苯氧基)联苯

简易登记

SEIKA CORPORATION/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进口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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