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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第2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申请审查情况的公示

2022-07-06

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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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我部对阿科玛(常熟)氟化工有限公司等单位的2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相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详见附表。
  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现将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申请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6日—7月8日
  公示期间设立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10-65645763
  传真:010-65645767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100006
  电子邮箱:chem@mee.gov.cn
  附表
2022年第2批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明细表

序号

受理号

物质名称

申请人/代理人

活动类型

新用途环境管理要求

1

C1-210012

1,1,1,2,3,3-六氟丙烷

阿科玛(常熟)氟化工有限公司

生产

2

C1-210014

2-(1-氰基-3-甲基丁基)丙二酸1,3-二乙基酯

沈阳东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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