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落地见效,在改革启动十周年之际,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共同发布了
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青藏高原、长江流域和国家森林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要区域,以及打击非法倾倒危废、非法填埋和倾倒建筑垃圾等重点工作,覆盖了地表水、土壤与地下水、草原等环境要素,较好反映了近几年来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丰硕成果。
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还一并发布了一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参考案例,分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涉及长江黄河、增强企业履责能力推进绿色发展等四大类,共39件,覆盖多领域生态环境问题与国家战略重点,与十大典型案例形成互补示范效应。
这批案例具有较好的创新借鉴价值,为各地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供丰富的实践样本,为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供可落地、可复制的实践路径。
自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正式开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探索以来,历经十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5年12月,各地有关部门共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约6.6万件,推动一大批受损生态环境得到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