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家环保总局委托检测机构的检测质量,2006年初,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组织完成了轻型车检测机构的试验比对工作。另外,国家环保总局还对25家检测机构申报的检测项目按《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环发〔2006〕59号)的规定进行了现场审核。
●2006年3月和7月,国家环保总局分别对23家汽车、发动机生产企业和10家摩托车生产企业进行了2006年度环保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表明,机动车环保生产一致性存在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尤其是摩托车生产企业,合格率仅为三成,其中有的车辆根本未安装任何污染控制装置。国家环保总局已对不合格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企业对此进行了积极认真的整改,并最终达到了环保生产一致性要求。
●2006年5月14~17日,国家环保总局与香港环保署、香港理工大学在香港联合举办了“2006汽车排放管理国际研讨会”;2006年6月14日,香港环保署副署长谢展寰与环保总局污控司领导进行会谈,双方就《空气污染防治合作谅解备忘录》安排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交流。
●2006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关于撤销仅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第二类轻型车目录的公告》,标志着我国全面进入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时期。
●2006年12月6日,车用无铅汽油修订标准发布。根据这一标准,从2009年12月31日开始,全国范围内必须全部供应硫含量小于150ppm的车用无铅汽油。新标准同时对夏季蒸气压、苯含量等环保指标做了较大调整。
●2006年12月7~8日,国家环保总局和美国环保局联合召开第二届机动车污染控制国际研讨会,会议就中国机动车的环保达标管理与清洁燃油进行了充分研讨。
●为鼓励机动车生产企业加强对其产品的自我保证意识,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继续开展了环保生产一致性免检企业活动。截至2006年12月,共有14家机动车生产企业获得免检资格。(王军方 丁焰)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