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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2026年度氢氟碳化物生产配额调整情况的公示

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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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关于印发2026年度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受理了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提交的2026年度氢氟碳化物生产配额调整申请。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上述19家企业的生产配额调整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间,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9月28日
  公示期间设立如下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10-65645595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100006)
  电子邮箱:ods @me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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