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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优化排污许可证(副本)格式的通知》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2026-06-08

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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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优化排污许可证(副本)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党的二十大明确要求“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生态环境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印发《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实施排污许可证质量提升工程,将优化排污许可证格式及管理内容作为现阶段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
  近期,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明晰排污许可证管控范围,增强了排污许可管理法律规定的系统性,为制度优化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在此背景下,生态环境部印发《通知》,在无需企业重新填报的前提下,通过优化排污许可证(副本)格式,进一步提升排污许可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更好支撑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
  问:为什么要优化排污许可证副本?
  答:自2017年3月全国首张排污许可证核发以来,已累计发放37万余张排污许可证,在固定污染源监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但随着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现行排污许可证的格式与内容已难以适应制度发展要求,也难以充分满足基层监管和企业实际使用需求,亟须对排污许可证副本进行优化,具体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提高便捷性和易读性,满足基层和企业的使用需要。从现行排污许可证的应用情况来看,部分基层管理人员和企业反映排污许可证前后信息逻辑性不强,同一环境要素管理要求分散,导致上下文衔接不紧密、不易读懂,基层联审联查工作机制和企业主体责任难以落实。亟须从使用者的视角出发,增强管理要求的逻辑性,整合前后文相关信息,便利基层管理和企业使用。
  二是聚焦管控核心,提升依证执法效能的需要。现行排污许可证存在内容冗余、信息化不足的问题,基层执法人员反映排污许可证内容繁杂且不易携带,未能集中体现固定污染源排放管理的核心要求。亟须通过修订删除与排放无直接关联的冗余内容,突出排放标准和许可排放量等排放关键指标,同时加强二维码标识技术的应用,提升依证执法的针对性和效率。
  三是填补制度空白,实现全要素管理的需要。目前排污许可证在土壤污染防控等新增义务方面存在制度空白,亟须通过修订副本格式,系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精神,满足全要素管理的改革要求。
  问:《通知》编制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通知》紧扣排污许可制改革思路,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和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夯实基础,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一是落实法律法规,实现综合许可。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衔接各环境要素管理要求,将大气、水、工业固废、工业噪声、土壤等环境要素纳入排污许可证,推进环境要素全覆盖,夯实“一证式”管理基础。
  二是精简记载内容,突出管控重点。突出排污许可证执法监管需要的重点信息,优化排污许可证内容和格式,为提高排污许可证质量、强化证后监管、提升排污许可信息化水平等做好支持。
  三是延续填报事项,不增加企业负担。新版排污许可证副本延续原副本的核心管控内容,且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许可平台)自动生成,无需企业重新填报。
  问:《通知》实施后,排污许可证副本将有哪些变化?
  答:排污许可证副本将围绕核心制度建设的目标进行全方位优化,以适应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要求,具体变化主要有五点:
  一是实行分要素管理,推动联审联查责任落实。针对排污许可证内容多、容易遗漏等问题,我们按照大气、水、固废、噪声、土壤等要素,分别记载其对应的污染物排放要求,形成大气分册、水分册、固废分册、噪声分册、土壤分册。
  二是按排放口整合信息,构建“一口一表一码”管理框架。针对排污许可证内容分散、难执法问题,我们将同一个排放口的基本信息、污染设施信息、排放要求、监测要求、管理要求等都整合到一张表格中,形成一个排放口一张表,实现信息集中展示与快速查阅。同时在每个排放口上标记唯一的二维码图谱,基层执法人员轻松“扫一扫”就可以知道排放口所有管控信息。
  三是预留许可排放量位置,为全量许可做好支撑。将许可排放量管控要求汇总到一张表中,形成污染物许可排放总量表,并在表中为主要排放口按类型预留许可排放量位置,一般排放口及无组织排放预留合计许可排放量位置,为推动全面实行全口径许可排放量做好支撑。
  四是增加土壤污染防控内容,落实全要素管控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针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增加土壤分册,内容包括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布点、频次、指标以及污染隐患排查整治等环境管理要求。
  五是简化与排放不直接相关内容,同步做好信息服务保障。删除排污许可证中涉及企业产品产能、原辅材料及燃料等与污染物排放不直接相关的内容,进一步聚焦固定污染源排放管理核心内容。同时持续做好信息服务保障,将该类内容的电子信息保留于许可平台,相关业务司局开展重点工作时仍可以查询参考。
  问:如何推动新版排污许可证副本应用?
  答:为保障新版排污许可证副本全面应用,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强化信息化支撑。分行业、分批次在许可平台中上线副本自动生成功能,保障新版排污许可证正常生成、核发与应用,排污单位可在许可平台中自行下载新版排污许可证,无需换发纸质证件。二是加强组织实施。督促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审核把关,落实联审联查、共管共用工作机制,加强对排污单位的帮扶指导,规范做好新版许可证核发与推广应用。三是做好跟踪监管。持续跟踪新版排污许可证运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优化完善,同步强化证后监管与执法检查,确保新版许可证制度效能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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