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标准》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均对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提出了要求。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需要确保执行运输任务容器的耐热性能满足标准要求,耐热试验是验证运输容器满足耐热性能的关键试验。目前放射性物品运输及其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体系中没有相应的指导文件,为明确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耐热试验的具体技术要求,确保耐热试验规范执行,为此我部制定该《标准》。
问:《标准》制定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强调协调性。以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与现行标准、规范相协调。《标准》有机衔接了我部2019年发布实施的《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GB 11806-2019),同时借鉴了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国外核安全监管机构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与国际上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耐热试验要求一致。二是突显保安全。重点保障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保障运输工作人员、公众以及生态环境安全。三是满足实用性。各项规定既满足当前管理的实际需求,又综合考虑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验证试验的现状,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标准的可操作性。
问:《标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标准》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耐热试验要求做出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耐热试验指南适用范围、试验目的、试验方法(池火耐热试验、炉式耐热试验)作出总体要求。二是明确耐热试验条件、试验装置及试验用仪器仪表要求。三是对试验过程、验收准则等作出细化规定。
问:《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如何?
答:《标准》的实施可有效规范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验证活动中的耐热试验活动,有利于保护放射性物品运输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满足公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问:如何保障标准落地实施?
答:为保障标准的顺利实施,拟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做好标准宣贯工作。加大宣贯培训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做好标准解读,面向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单位、试验单位组织培训。二是加强审评监督,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依照标准规定,加强审评监督,督促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单位、试验单位进一步规范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耐热试验活动。三是积极回应舆论关注热点,及时解决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