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直播访谈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就《“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答记者问

2022-01-10

2022-01-10
分享到:
[打印] 字号:[大] [中] [小]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全面深入了解《规划》的主要内容、实施重点,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对《规划》进行了详细解读。

  问:《规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规划》出台是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具体要求。“十三五”时期,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我们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融入主战场,开创了新局面。特别是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正式列入国家综合行政执法序列并实现统一着装,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目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前半篇文章”基本到位,但在执法职责、执法方式、执法机制、基础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长期困扰基层的问题,与改革要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不能满足新发展阶段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新要求。202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要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十四五”时期,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系统性、协同性的顶层设计,进一步推动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建设,认真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
  《规划》出台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必要条件。“十三五”时期,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但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生态环保任重道远。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对“十四五”时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对标“十四五”时期的新形势、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生态环境执法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亟需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用好、用足生态环境执法这个“利器”和“重器”,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提供重要保障。
  《规划》出台是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主力军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建设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目前全国执法队伍人数占生态环境系统总人数的30%以上,担负着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重任,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主力军。“十四五”时期,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提升执法队伍的政治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业务能力、执行落实能力。
  为此,我们通过开展专题研究、深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专家论证等,编制了生态环境执法领域首个《规划》。《规划》是《“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是未来五年系统、全面指导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问:《规划》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坚持“党建引领、问题导向、依法行政、改革创新”原则,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主力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到2025年,基本实现与新时期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任务相匹配,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大幅提升,建成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问:《规划》主要内容和重点有哪些?
  答:《规划》总体分为四部分,其中重点任务主要有七个方面:
  一是开展机构规范化建设。通过完善执法机构管理、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建设规范化试点单位等重点举措,进一步健全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成一批市县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全面推动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
  二是加强装备现代化建设。通过推动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统一制式服装、加强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重点举措,补齐补全执法装备短板,进一步推动执法装备现代化建设。
  三是推动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建立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构建执法岗位培训体系、持续开展大练兵活动、建设执法实战实训基地等重点举措,建立国家、省两级培训体系,实施“百千万”执法人才培养工程,全面提升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是推进管理制度化建设。通过健全执法监管机制、建立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全面开展执法稽查检查、建立完善队伍保障机制等重点举措,切实加强执法队伍职业保障,全面推进管理制度化建设。
  五是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通过构建执法信息化管理体系、整合完善执法监管信息平台、整合完善污染源监控中心、完善自动监控执法体系等重点举措,建成以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的执法信息化管理体系,建立国家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工作机制,整合完善国家、省、市三级生态环境部门366个监控中心,构建“横向互联、纵向互通”的大数据网络,切实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
  六是营造良好执法环境。通过完善普法长效机制、促进企业自觉守法、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举报投诉机制等重点举措,营造良好的执法守法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执法的良好局面。
  七是提升基础研究能力。通过构建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加强执法难点问题研究、组织开展执法效能评估等重点举措,构建“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的执法研究体系,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有力保障。
  问:下一步,如何推动《规划》落实?
  答:为保障《规划》顺利实施,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组织宣贯培训。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对《规划》进行解读和宣贯,通过部“两微”、执法简报等形式对地方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二是任务分解落实。抓紧形成可落地、可执行的重点任务分工,切实抓好重点工作落实。鼓励和指导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结合区域特点,提出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政策措施。
  三是建立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分工协作、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和进度安排,统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及时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确保规划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四是组织开展评估。进一步发挥好规划的引领作用,围绕规划目标、重点任务及工程实施情况等定期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加强指导督促地方推动落实各项任务。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网站标识码:bm17000009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72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