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和3号机组运行许可证申请审评监督情况,以及《关于优化排污许可证(副本)格式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确保核安全是积极有序发展核电的基础和前提,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营运单位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持续完善经验反馈体系,及时识别和处置安全隐患,不断提高核电厂安全管理水平。要认真履行核安全监管职责,加快构建现代化核安全监管体系,持续提升监管能力,严格依法对核电厂实施监管,切实推动核电机组高质量建设、安全稳定运行。
会议强调,优化排污许可证(副本)格式,有助于实现分要素、分排口管理,更好满足依证排污和依证监管的需要。要加大新版排污许可证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指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系统掌握新格式新要求,做好排污许可信息平台优化升级,确保得到全面有效实施。要加强排污许可证在各环境要素管理中的应用,持续推动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着力提升固定污染源监管效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郭芳、董保同、徐必久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