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主持召开部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工商领导人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生态环境部系统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科学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奋力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讲培训,切实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要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会议指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的新时代改革开放重大战略举措。要牢牢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坚持陆海统筹,支持海南充分发挥生态优势,持续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要推动完善进出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制度,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能力,强化生态风险防控,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建设。
会议强调,要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推动在提升生态环境品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深化开放合作上先行突破,着力打造绿色发展高地。要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和活力。要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布局,推动构建有利于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政策机制。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时代发展大势,着眼亚太地区人民共同利益,发出了开放合作、共同发展的时代强音。要坚持绿色低碳,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不断拓展绿色产业、清洁能源等领域合作,促进优质绿色技术和产品自由流通,助力打造亚太可持续发展新范式。要积极践行全球治理倡议,推动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不断提升我国在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中的影响力、引导力和塑造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于会文、郭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组成员廖西元,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董保同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生态环境部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