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和《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我局认为68家聘用单位的371名无损检验人员符合资格申请相关要求,同意申请(名单见附件1),共计371项合格项目;3家聘用单位的4名无损检验人员符合资格变更相关要求,同意变更(名单见附件2),共计9项合格项目;7家聘用单位的8名无损检验人员符合资格延续相关要求,同意延续(名单见附件3),共计8项合格项目。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聘用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无损检验人员的管理,保证其在资格证书限定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无损检验活动;无损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聘用单位和无损检验人员对无损检验结果负责。
国家核安全局
202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