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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作出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6-01-06

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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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我部对7个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生态环境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10-65645526
  传  真:010-65645500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  编:100006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名称

文号

时间

1

关于恩平24-2等油田综合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审〔2025〕122号

2025-12-08

2

关于垦利6-1油田三条注水软管维修更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环审〔2025〕123号

2025-12-09

3

关于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琅琊台湾作业区湾底通用码头工程陆域形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审〔2025〕124号

2025-12-09

4

关于流花29-1气田综合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审〔2025〕128号

2025-12-13

5

关于埕北油田CEPC平台产能建设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审〔2025〕129号

2025-12-13

6

关于渤中28/34油田群19口调整井及海管反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环审〔2025〕133号

2025-12-18

7

关于青岛港董家口港区北三突堤7-8#泊位工程陆域形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审〔2025〕138号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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