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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2023年第三批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2023-11-03

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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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经审查,我局认为山东核电有限公司等9家营运单位的124人符合执照申请相关要求,批准颁发2023年第三批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详见附件)。
  各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切实落实操纵人员管理制度,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操纵人员的岗位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合理安排运行值班,确保操纵人员管理体系有效运转,并对操纵人员管理工作形成年度总结报告。操纵人员应遵守核安全法律法规,端正工作作风,维护心理健康,严格执行操作程序,遵守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杜绝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
  国家核安全局
  2023年11月1日
  主送: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清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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