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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2021年第一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2021-02-07

202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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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和《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2),我局认为阿法拉伐(江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102家聘用单位的480名无损检验人员符合资格申请相关要求,批准颁发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基本信息见附件1),共计481项合格项目;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等5家聘用单位16名无损检验人员符合资格变更相关要求,同意更换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变更信息见附件2),共计23项合格项目。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聘用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无损检验人员的管理,保证其在资格证书限定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无损检验活动;无损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聘用单位和无损检验人员对无损检验结果报告负责。
  国家核安全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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