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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6年9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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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22日我部拟对4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3日-2026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5646163
  传  真:010-6564616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06
  一、拟批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陕西~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陕西省、山西省、河南省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一、新建陕西~河南±8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新建线路路径全长约727.5千米,途经陕西省、山西省、河南省。

二、新建±800千伏榆林换流站。站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本期建设28台407.5兆伏安换流变压器、2台360兆伏安降压变、1回±800千伏直流出线、6回750千伏交流出线等。配套新建榆林换流站站外110千伏电源线路,线路路径全长约为0.7千米,途经陕西省榆林市。

三、新建±800千伏开封换流站。站址位于河南省开封市,本期建设14台750兆伏安换流变压器、1台240兆伏安降压变、1台40兆伏安降压变、1回±800千伏直流出线、8回500千伏交流出线等。配套新建开封换流站站外110千伏电源线路,线路路径全长约5.7千米,途经河南省开封市。

四、110千伏鱼庄线、500千伏吕孟Ⅱ线、500千伏祥塔Ⅱ线等配套交流线路改造工程。

项目动态投资总计19236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8252.5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0.95%。

一、加强生态环境敏感区保护

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严格落实沿线各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尽可能避让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确实不能避让必须经过的,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塔基采用“一塔一图”专项设计方案减少占地,原则上不在线路廊道范围内进行树木砍伐。涉及自然保护地、重要生境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工程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履行必要的手续,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施工。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加强施工场地和人员的统一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加强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生态监测,结合主管部门意见和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施工前开展占地区动植物详细调查,针对发现的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依法依规采取有效补救保护措施,必要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对项目涉及的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及古树采取避让优先、制定专项应急保护管理方案等保护措施。遵循生态适应性和生物多样性原则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优先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对项目涉及的珍稀濒危保护动物采取原生境保护、保护性驱离、栖息生境修复等保护措施,及时对发现的受伤野生动物进行救护。项目线路穿越河南新乡黄河湿地等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重要栖息地等敏感区段,附近线路安装警示球等警示装置,以减少对鸟类的影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段工程施工应避开水生生物繁殖期,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选择低噪声设备,严格落实污水及固体废物的管控措施,尽可能减少工程施工对水生生物干扰。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培训,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杀野生动物。

三、加强电磁辐射、噪声等污染防治

工程采取合理布局、提高工艺水平等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合成电场强度符合《直流输电工程合成电场限值及其监测方法》(GB 39220-2020)要求,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新建换流站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标准,同时保证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换流站生活污水不外排,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采取密闭运输、苫盖、洒水抑尘、车辆及路面清洗等措施,强化扬尘污染防治;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施工围挡,优化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噪声扰民。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并在其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公开。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甘肃巴丹吉林沙漠基地送电四川特高压直流工程

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一、新建酒泉东~资阳±800千伏直流线路工程。线路起于酒泉东±800千伏换流站,止于资阳±800千伏换流站。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1459.7千米,途经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

二、新建酒泉东±800千伏换流站。站址位于甘肃省酒泉市,新建28台407.5兆伏安换流变压器、2台360兆伏安降压变、1回±800千伏直流双极出线、10回750千伏交流出线等。

三、新建资阳±800千伏换流站。站址位于四川省资阳市,新建14台750兆伏安换流变压器、2台40兆伏安降压变、1回±800千伏直流双极出线、7回500千伏交流出线等。配套新建资阳换流站站外110千伏电源线路,路径全长约19.8千米。

四、±1100千伏吉泉线、750千伏河泉Ⅱ线、750千伏武河Ⅱ线等配套线路改造工程。

本工程总投资2390622万元,其中环保设施及措施投资24196.75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1.01%。

一、加强生态环境敏感区保护

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严格落实沿线各省(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尽可能避让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确实不能避让必须经过的,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塔基采用“一塔一图”专项设计方案减少占地,原则上不在线路廊道范围内进行树木砍伐。涉及自然保护地、重要生境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工程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履行必要的手续,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施工。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加强施工场地和人员的统一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加强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生态监测,结合主管部门意见和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施工前开展占地区动植物详细调查,针对发现的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依法依规采取有效补救保护措施,必要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对项目涉及的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及古树采取避让优先、制定专项应急保护管理方案等保护措施。遵循生态适应性和生物多样性原则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优先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对项目涉及的珍稀濒危保护动物采取原生境保护、保护性驱离、栖息生境修复等保护措施,及时对发现的受伤野生动物进行救护。项目线路穿越大熊猫国家公园,应加强施工期生态保护,施工工序实行分级管控,合理安排作业时序,优先采用低干扰施工工艺,尽量避开高敏感区域和时段,将施工对大熊猫等重点保护动物及其栖息地的影响降至最低。项目线路穿越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要候鸟迁徙通道涉及区域、鸟类重要栖息地等敏感区段,附近线路安装警示球等警示装置,以减少对鸟类的影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段工程施工应避开水生生物繁殖期,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选择低噪声设备,严格落实污水及固体废物的管控措施,尽可能减少工程施工对水生生物干扰。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培训,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杀野生动物。

三、加强电磁辐射、噪声等污染防治

工程采取合理布局、提高工艺水平等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合成电场强度符合《直流输电工程合成电场限值及其监测方法》(GB 39220-2020)要求,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新建换流站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标准,同时保证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换流站生活污水不外排,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采取密闭运输、苫盖、洒水抑尘、车辆及路面清洗等措施,强化扬尘污染防治;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施工围挡,优化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噪声扰民。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并在其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公开。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林海~平安第二回500千伏交流线路工程

 

黑龙江省、吉林省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一、新建林海~平安第二回500千伏输电线路。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154.6千米,途经黑龙江省和吉林省。

二、扩建林海500千伏变电站。站址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本期扩建1个500千伏出线间隔等。

三、扩建平安500千伏变电站。站址位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本期扩建1个500千伏出线间隔

工程静态投资总计5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总计1021.84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1.98%。

一、加强生态环境敏感区保护

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严格落实沿线各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尽可能避让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确实不能避让必须经过的,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塔基采用“一塔一图”专项设计方案减少占地,原则上不在线路廊道范围内进行树木砍伐。涉及自然保护地、重要生境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工程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履行必要的手续,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施工。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加强施工场地和人员的统一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加强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生态监测,结合主管部门意见和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施工前开展占地区动植物详细调查,针对发现的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依法依规采取有效补救保护措施,必要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对项目涉及的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及古树采取避让优先、制定专项应急保护管理方案等保护措施。遵循生态适应性和生物多样性原则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优先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对项目涉及的珍稀濒危保护动物采取原生境保护、保护性驱离、栖息生境修复等保护措施,及时对发现的受伤野生动物进行救护。项目线路穿越黑龙江镜泊湖国家森林公园区,优化施工时序,敏感区域施工尽量避开东方白鹳繁殖期,严格控制镜泊湖周边及工程穿越湿地附近区域施工强度。对跨越镜泊湖周边林地的线路段及跨越多条水系的通道,附近线路安装警示球等警示装置,以减少对鸟类的影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培训,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杀野生动物。

三、加强电磁辐射、噪声等污染防治

工程采取合理布局、提高工艺水平等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扩建变电站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标准,同时保证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变电站生活污水不外排,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采取密闭运输、苫盖、洒水抑尘、车辆及路面清洗等措施,强化扬尘污染防治;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施工围挡,优化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噪声扰民。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并在其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公开。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鲁苏背靠背联网工程

山东省、江苏省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一、新建兰陵~姚湖500千伏输电线路。线路路径全长约87.9千米,途经山东省,江苏省。

二、新建鲁苏背靠背换流站。站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本期建设13台567兆伏安联接变压器、4回500千伏出线等。

三、扩建兰陵500千伏变电站。站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本期扩建2个500千伏出线间隔等。

四、扩建姚湖500千伏变电站。站址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本期扩建2个500千伏出线间隔等。

本项目动态总投资约441128万元,环保投资约425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约为0.96%。

一、加强生态环境敏感区保护

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严格落实沿线各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尽可能避让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确实不能避让必须经过的,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塔基采用“一塔一图”专项设计方案减少占地,原则上不在线路廊道范围内进行树木砍伐。涉及自然保护地、重要生境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工程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履行必要的手续,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施工。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加强施工场地和人员的统一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加强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生态监测,结合主管部门意见和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施工前开展占地区动植物详细调查,针对发现的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依法依规采取有效补救保护措施,必要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对项目涉及的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及古树采取避让优先、制定专项应急保护管理方案等保护措施。遵循生态适应性和生物多样性原则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优先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对项目涉及的珍稀濒危保护动物采取原生境保护、保护性驱离、栖息生境修复等保护措施,及时对发现的受伤野生动物进行救护。项目线路穿越山东省郯城县县级银杏自然保护区等重要候鸟迁徙通道涉及区域、鸟类重要栖息地等敏感区段,附近线路安装警示球等警示装置,以减少对鸟类的影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培训,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杀野生动物。

三、加强电磁辐射、噪声等污染防治

工程采取合理布局、提高工艺水平等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合成电场强度符合《直流输电工程合成电场限值及其监测方法》(GB 39220-2020)要求,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新建换流站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标准,同时保证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换流站生活污水不外排,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采取密闭运输、苫盖、洒水抑尘、车辆及路面清洗等措施,强化扬尘污染防治;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施工围挡,优化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噪声扰民。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并在其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公开。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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