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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6年7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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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24日我部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5646092
  传  真:010-65646110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06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秦山三期(重水堆)核电站工程配套全堆芯压力管更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浙江省嘉兴市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秦山第三核电厂12号机组全堆芯压力管更换辅助设施建设,包括新建部件联合厂房、换管工器具储存厂房、去污维修厂房堆内构件贮存模块等,以及改造重水供应系统扩容设施和危险品贮存厂房等环保投资545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水污染影响来自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回收利用,生活污水达标排放。2)大气污染影响:来自施工扬尘、机械尾气及装修VOCs。扬尘经硬化、围挡和洒水抑尘等控制,机械加装净化装置,装修VOCs量小且位于室内影响较小,场界浓度能够达标。3)噪声影响:来自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采用低噪设备等措施,场界噪声达标,施工结束后声环境恢复。4)固体废物:包括土石方、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剩余土石方外运利用建筑垃圾外运消纳场,一般固废分类委托处置,危废定期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清运。5)环境风险:涉及危化品使用和贮存,落实防漏、防爆、防火等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接受。

综上,在采用上述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后,能保证工程建设期间的环境影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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