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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8日生态环境部关于渤中34—9油田综合调整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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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渤中34—9油田综合调整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通过来信提出听证申请的,请同步电话告知我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  编:100006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

电话

1

渤中34—9油田综合调整项目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海油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项目拟新建1座井口平台(BZ34-9 WHPC),通过新建栈桥与现有BZ34-9 CEPA平台连接,设置28个井槽(其中14个单筒双井),先期开发37口井(包括24口采油井、13口注水井),预留5口井;平台有上、中、下三层甲板,设有原油系统、注水系统、化学药剂系统、开排系统、闭排系统等。新建长度约为48米的栈桥,栈桥上布设原油管线、天然气管线、柴油管线、生产水管线、闭排管线等。同时,对现有BZ34-9 CEPA平台、KL10-1 CEP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BZ34-1 CEPA平台甲板外扩,布置通往新建BZ34-9 WHPC平台的栈桥,新增核桃壳滤器、双介质滤器、注水泵滤器、注水泵、压井泵等设备,并进行工艺系统改造。KL10-1 CEP平台甲板外扩,新增斜板除油器、二级分离器、气浮选器、核桃壳喂料泵滤器、核桃壳喂料泵、核桃壳滤器、双介质滤器等设备,并进行工艺系统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海水水质: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非油层段水基钻屑和钻井液排放产生的悬浮泥沙以及生活污水排放。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水基钻井液循环使用。非油层段水基钻屑和钻井液经检测满足《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GB 4914―2008)一级标准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 第1部分:分级》(GB 18420.1―2009)一级标准后排海,油层段水基钻屑和钻井液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平台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GB 4914―2008)一级标准后排海,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回陆地处理,其中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运营期平台含油生产水经处理后回注地层。船舶含油污水按要求铅封后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船舶生活污水、各类垃圾等严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处理处置。2海洋生态:项目新建平台位于中国毛虾产卵场、索饵场及洄游通道内,蓝点马鲛产卵场内,鳀索饵场内。施工期非油层段水基钻屑、钻井液排放产生的悬浮泥沙会对海洋生物产生一定的影响。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非油层段水基钻屑、钻井液在蓝点马鲛、中国毛虾产卵盛期(5月中旬至6月底)降低排放速率。同时,采取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措施,最大限度减轻项目建设对海洋生物的影响。3)环境风险:主要为井喷/井涌、平台火灾/爆炸、平台容器/工艺管线泄漏、栈桥混输管道泄漏、地质性溢油及浅层气风险、施工船舶碰撞等事故。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严格实施钻井作业规程,在钻台、钻井液池和钻井液工艺室等场所设置通风系统和烃类气体探测器,配备安全有效的防喷设备和良好的压井材料及井控设备;加强钻时观测,及时组织压井作业。平台容器附近装备火焰和气体探测器,发现异常及时报警。易于发生泄漏的管线根据最大压力和最高温度设计,设置相应的应急关断系统。优化钻井轨迹设计,加强生产井、注水井压力监测,严格按照设计注入压力和注入量进行注入作业,实现注采平衡,杜绝超注超压现象,加强对浅层气的监视,防范地质性溢油及浅层气风险事故发生。做好施工船舶调度工作,施工期加强值班瞭望,严禁无关船舶进入施工作业海域;由值班船对平台周围进行巡视,平台上设置助航标识灯、障碍灯、雾灯、平台标志牌等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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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港渤海湾盆地南港油田唐东12×1区块板2油组

产能建设项目

渤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三平环保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项目拟在现有G9、G12、G20、S26、H2等5个井场新钻32口井(24口油井、8口注水井),H2井场2口勘探井转为生产井。新建港东联合站至大港石化原油管道约5.6千米,H12井场T接点至港东联合站的输油管线约8千米,G20至G9井场混输管线约3.5千米,G9至G20井场供水管道约6千米,G12井场至G12井场T接点输气管线约1.3千米,G9井场至大港油田天然气处理站输气管线约16.6千米,G9井场至港深15—18井场T接点输气管线约7.6千米,井场内部单井集油管线和注水管线约6.6千米。同时,对G9、G12、G20等井场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包括G9井场建设一座接转站、新增1台注水泵等,G12井场新建两相分离器等设备,G20井场新增3台注水泵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海水水质:项目位于已填海成陆区域,不涉及水上施工,施工期和运营期无污染物排海,项目建设对海洋水质基本无影响。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水基钻井液循环使用,钻井废水、非含油水基钻井液、钻屑、定向钻泥浆、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处理,含油钻井液、钻屑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压裂返排液、拆除储罐清洗废水、试压废水、含油生产水、修井废水经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标准后回注地层。生活污水由相关单位定期清运。(2)大气环境: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车辆机械废气、焊接烟尘的排放,以及运营期加热炉废气的排放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采取封闭、高栏围挡、喷淋等工程措施;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加盖装置,合理安排机械作业时间,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等;选用质量合格、低烟低毒环保型焊条和焊丝;运营期井场燃气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加热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标准后排放。3陆域生态:项目施工范围动植物资源稀少,土地利用以工业用地和未利用荒地为主。对陆域生态的影响主要为管线施工过程中的占地影响及对周边植被的破坏。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活动控制在井场和管线施工作业带范围内。对土壤分层剥离,分别堆放,分层回填并压实。管线施工后及时将表土覆盖在原地表,恢复植被生长。(4)海洋生态:项目位于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内,项目所在位置属于已填海成陆区域,不涉及水上施工内容,施工期、运营期无污染物排海,不会对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产生明显影响。5)环境风险:主要井喷/井涌、工艺管线泄漏、工艺储罐泄漏、甲醇泄漏、地质性溢油等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遵守井下作业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钻井施工前储备足量的堵漏、加重、润滑剂等材料;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井场或油井周围防污染挡墙,井下作业开始前在采油作业区内铺设防渗布。采用合理的管线防腐蚀措施,设置管道泄漏检测报警定位系统和管道工况运行监测系统;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监控,加强对集输管线的监督管理。储罐的壳体、封头、法兰、管线选用耐腐蚀材质,内部构件做防腐处理。优先选用耐腐蚀材质的甲醇储罐,储罐周边设置围堰,对地面进行防渗。优化钻井轨迹,加强随钻监测,防范地质性溢油及浅层气风险事故发生。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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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涠洲油田新区产能建设项目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森诺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新建1座WZ—CEP综合处理平台,布设24个井槽(包括4口单筒双井),共28口井,其中新钻16口井(包括11口油井、4口注水井、1口注气井),预留12个井槽。WZ—CEP平台分为顶层甲板、中层甲板、底层甲板,布设有原油处理系统、伴生气压缩系统、生产水处理系统、注水及注气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公用系统等。新建WZ—CEP平台至WZ11—4 CEPD平台海底管道和海底光缆各1条,长度均约26公里。同时,对现有WZ11—4 CEPD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包括扩建中层及下层甲板,新建1台加热器橇、1台收球筒、2台缓蚀剂注入泵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海水水质: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钻屑、水基钻井液排放海底管缆挖沟铺设产生的悬浮泥沙,以及钻完井作业废水、钻井平台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等的排放,以及运营期生活污水的排放。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钻井液循环使用。钻屑、水基钻井液经检测满足《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 1部分:分级》(GB 18420.1—2009)一级标准及《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GB 4914—2008)一级标准后排海;油基钻井液、不满足排放要求的钻屑和水基钻井液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钻完井作业废水、钻井平台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GB4914—2008)一级标准后排海。酸化废水前期运回陆地处理,WZ—CEP平台生产系统建成后,经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平台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回陆地处理,其中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船舶机舱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各类垃圾等严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处理处置。运营期含油生产水、修井废水经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标准后回注地层2海洋生态:项目位于北部湾二长棘鲷产卵场、北部湾金线鱼产卵场、北部湾绯鲤类产卵场内。施工期钻屑、水基钻井液排放和海底管缆挖沟铺设产生的悬浮泥沙会对海洋生物产生一定的影响。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严格控制钻屑、水基钻井液的排放速率。钻屑、水基钻井液于水下20米排放。合理安排工期,施工期钻屑、水基钻井液排放和新建海底管缆挖沟铺设避开北部湾二长棘鲷、金线鱼、绯鲤类的产卵盛期(1月至5月)。同时,采用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最大限度减轻项目建设对海洋生物的影响。3)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井喷/井涌、平台火灾/爆炸、输油软管破裂、海底管道/立管泄漏、船舶碰撞燃料油泄漏、地质性溢油等事故。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实施钻井作业规程,在钻台、钻井液池和钻井液工艺室等场所设置通风系统和烃类气体探测器;配备安全有效的防喷设备和良好的压井材料及井控设备;加强钻时观测,及时组织压井作业。加强巡检,在生产工艺区安装火焰、可燃气体探测器等。定期对输油软管进行安全检测,对输油软管进行定期保养维护。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管道铺设完成需进行扫线、清管和试压;制定相应的管道保护和检测程序,定期对海底管道进行全面检测和清管作业,不定期对海管进行巡线。由守护船对平台周围进行巡视,驱散在安全区范围内作业的渔船;在平台上设置助航标识灯、障碍灯、雾笛、平台标志牌等。加强随钻监测,优化钻井轨迹,严格按照设计注入压力和注入量进行注入作业,确保注采平衡,防范地质性溢油及浅层气风险事故发生。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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