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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6年6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2026-07-01

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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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24日我部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5646163
  传  真:010-6564616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06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基地送电上海工程受端配套过江工程

上海市江苏省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一、新建崇明开关站(含过江隧道始发井)。站址位于上海市崇明区。本期建设4回架空出线间隔和4回500千伏气体绝缘金属封闭输电线路出线等。

二、新建太仓接收站(含过江隧道接收井)。站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本期建设4回500千伏GIL管线转接等。

三、新建太仓开关站。站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本期建设4回500千伏GIL进线等。

四、新建过江GIL管廊。管廊自崇明开关站至太仓接收站,路径全长约12.2公里,隧道施工采用盾构掘进。

五、新建陆上GIL管廊。管廊自太仓接收站至太仓开关站,路径全长约1.83公里,隧道施工采用明挖和顶管。

本项目动态总投资约112.64亿元,环保投资约643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58%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进一步优化路径,严格落实沿线各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加强施工场地的统一设置和管理,在施工期加强施工人员和设备管理,严格限定施工活动范围,尽可能减少用地范围。对项目涉及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采取原生境保护、保护性驱离、栖息生境修复等保护措施,及时对发现的受伤野生动物进行救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培训,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杀野生动物。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段工程施工应避开水生生物繁殖期,选择低噪声设备,严格落实污水及固体垃圾的管控措施,尽可能减少工程施工对水生生物干扰。

二、加强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

施工期采取密闭运输、苫盖、洒水抑尘、车辆及路面清洗等措施,强化扬尘污染防治;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隧道工程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优先回用,不能利用部分经处理后定期清运,泥浆处理系统做好防渗漏措施并设置围护;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施工围挡,优化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噪声扰民。

运行期采取合理布局、提高工艺水平等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不超过4千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不超过100微特。新建接收站、开关站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标准,同时保证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接收站、开关站生活污水不外排,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并在其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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