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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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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基地送电上海工程受端配套过江工程 |
上海市、江苏省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一、新建崇明开关站(含过江隧道始发井)。站址位于上海市崇明区。本期建设4回架空出线间隔和4回500千伏气体绝缘金属封闭输电线路出线等。 二、新建太仓接收站(含过江隧道接收井)。站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本期建设4回500千伏GIL管线转接等。 三、新建太仓开关站。站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本期建设4回500千伏GIL进线等。 四、新建过江GIL管廊。管廊自崇明开关站至太仓接收站,路径全长约12.2公里,隧道施工采用盾构掘进。 五、新建陆上GIL管廊。管廊自太仓接收站至太仓开关站,路径全长约1.83公里,隧道施工采用明挖和顶管。 本项目动态总投资约112.64亿元,环保投资约643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58%。 |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进一步优化路径,严格落实沿线各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加强施工场地的统一设置和管理,在施工期加强施工人员和设备管理,严格限定施工活动范围,尽可能减少用地范围。对项目涉及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采取原生境保护、保护性驱离、栖息生境修复等保护措施,及时对发现的受伤野生动物进行救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培训,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杀野生动物。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段工程施工应避开水生生物繁殖期,选择低噪声设备,严格落实污水及固体垃圾的管控措施,尽可能减少工程施工对水生生物干扰。 二、加强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 施工期采取密闭运输、苫盖、洒水抑尘、车辆及路面清洗等措施,强化扬尘污染防治;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隧道工程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优先回用,不能利用部分经处理后定期清运,泥浆处理系统做好防渗漏措施并设置围护;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施工围挡,优化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噪声扰民。 运行期采取合理布局、提高工艺水平等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不超过4千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不超过100微特。新建接收站、开关站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标准,同时保证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接收站、开关站生活污水不外排,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并在其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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