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公示区 > 公示

生态环境部关于2026年3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2026-03-26

2026-03-26
分享到:
[打印]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26日我部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5646161
  传  真:010-6564616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06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海南-广东电力灵活互济工程

广东省、海南省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陆地部分:

(一)东莞村500千伏海缆终端站新建工程。站址位于广东省湛江市。本期新建500千伏出线间隔4个。

(二)徐闻500千伏开关站扩建工程。站址位于广东省湛江市。本期扩建500千伏出线间隔2个等。

(三)林诗岛500千伏海缆终端站扩建工程。站址位于海南省澄迈县。本期扩建500千伏出线间隔3个。

(四)福山变500千伏电站扩建工程。站址位于海南省澄迈县。本期扩建500千伏出线间隔1个

(五)东莞村终端站~徐闻开关站500千伏架空线路新建工程。采用2个单回路架设,线路路径长度分别约为10.3公里、10.7公里,其中约6.6公里为并行走线。

)福山变电站~林诗岛终端站500千伏架空线路新建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15.5公里,单回路架设。

)配套500千伏架空线路改造工程。包括徐闻开关站间隔调整配套50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和林诗岛终端站扩建配套50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等两个工程。

工程陆地部分总投资为73475万元,其中环保设施及措施投资为1139.3万元,占比1.55%。

海洋部分:

林诗岛终端站~东莞村站500千伏海缆线路新建工程。新建海缆线路路径长度约38.1公里,共建设2回交流三芯海缆。

工程海洋部分总投资为181684万元,其中环保设施及措施投资为1819.5万元,占比1.00%。

一、加强运行期电磁、声环境保护

输电线路采取抬升导线对地高度、提高工艺水平等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确保线路经过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满足不超过4千伏/米;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不超过10千伏/米,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工频磁感应强度不超过100微特。变电工程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同时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一、严格落实海洋生态保护措施

做好海洋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时采取生态监测,密切注意施工区及其周边海域的水质变化,避免对周围海域产生不良影响;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施工扰动较强的工序避鱼类产卵盛期;严格限制施工区域,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施工时间;设置防污帘,减轻悬浮泥沙对珊瑚礁分布区的影响;临近红树林分布区段施工在退潮期间进行,减小影响;本项目海缆铺设涉及占用现状海水养殖活动区域,在施工前与养殖业主加强沟通,做好青赔工作;施工前与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做好沟通,严格落实渔业管理相关要求,按规定开展生态补偿工作,并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生态修复效果监督和评估;在项目建设区域临近珊瑚礁分布区域开展珊瑚的原位生态修复,促进该区域珊瑚礁的健康生态发展。

二、严格落实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严格落实沿线各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确实不能避让必须经过的,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加强施工场地的统一设置和管理,在施工期加强施工人员和设备管理,严格限定施工活动范围,尽可能减少用地范围。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并加强防护及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实施生态修复。运行期不对线路廊道范围内树木进行砍伐。对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采取原生境保护、保护性驱离、栖息生境修复等保护措施,及时对发现的受伤野生动物进行救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培训,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杀野生动物。

三、加强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

施工期采取密闭运输、苫盖、洒水抑尘、车辆及路面清洗等措施,强化扬尘污染防治;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车辆运输路线,优化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噪声扰民。变电工程生活污水不外排,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并在其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网站标识码:bm17000009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72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