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 编:1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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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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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涠洲12-1油田中块4井区/涠洲6-13油田综合调整项目 |
南海 |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
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拟新建1座WZ6-13 WHPB井口平台,与已建WZ6-13 WHPA平台通过栈桥相连,布设24个井槽(包括4口单筒双井),先期共钻20口井(包括14口生产井、6口注水井),预留8口井;已建WZ12-1 WHPC平台新钻1口生产井;新建1条WZ6-13 WHPB平台至WZ12-1 WHPC平台长度约5公里的海底混输管道,埋深约1.5米;将已建WZ6-13 WHPA平台至WZ12-1 PUQB平台的海底混输管道转换为注水管道反向使用,原WZ12-1 PUQB平台至WZ6-13 WHPA平台的注水管道封存;对WZ12-1 WHPC、WZ6-13 WHPA和WZ12-1 PAP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WZ12-1 WHPC平台外扩甲板,新增原油收球筒等;WZ6-13 WHPA平台外扩甲板,新增栈桥等;WZ12-1 PAP平台外扩甲板,新增电气房间、灭火系统撬和压缩机橇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海水水质: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钻屑、水基钻井液排放、海底管道铺设产生的悬浮泥沙,以及运营期生产水、生活污水的排放。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钻井液循环使用。钻屑和水基钻井液经检测满足《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 第1部分:分级》(GB 18420.1-2009)一级标准及《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GB 4914-2008)一级标准后排海;油基钻井液及不满足排放要求的钻屑和水基钻井液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自升式钻井船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GB 4914-2008)一级标准后排海。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回陆地处理,其中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各类垃圾严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处理处置。运营期含油生产水经处理满足《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GB 4914-2008)一级标准后部分排海,其余部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标准后回注地层;平台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GB 4914-2008)一级标准后排海。(2)海洋生态:项目新建设施位于北部湾二长棘鲷长毛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北部湾二长棘鲷产卵场、北部湾蓝圆鲹产卵场内。项目施工期钻屑、水基钻井液排放和海底管道铺设产生的悬浮物会对海洋生物产生一定的影响。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严格控制钻屑、水基钻井液的排放速率。合理安排工期,施工期钻屑、水基钻井液排放和新建海底混输管道挖沟作业避开北部湾二长棘鲷长毛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的特别保护期(1月15日至3月1日)。同时,采用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最大限度减轻项目建设对海洋生物的影响。(3)环境风险:主要为井喷/井涌、平台火灾/爆炸、平台容器泄漏、输油软管泄漏、海底管道与立管泄漏、船舶碰撞燃料油泄漏、地质性溢油等事故。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实施钻井作业规程;在钻台、钻井液池和钻井液工艺室等场所设置通风系统和烃类气体探测器;配备安全有效的防喷设备和良好的压井材料及井控设备;新建平台上的主要设备、生产装置和单元均设置相应的压力、液位和温度报警系统与安全泄压保护装置及应急关断系统;在平台容器附近装备火焰和气体探测器等;定期检测、更换输油软管;制定相应的管道保护和检测程序,定期对海底管道进行全面检测和清管作业,不定期对海管进行巡线,重要位置设置相应的应急关断系统等;由值班船对新建平台及依托平台周围进行巡视,驱散在安全区范围内作业的渔船;加强随钻监测,优化钻井轨迹,严格按照设计注入压力和注入量进行注入作业,防范地质性溢油及浅层气风险事故发生。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
010-65645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