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持续推广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第四批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价工作,并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遴选确定了第四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名单。现对第四批美丽海湾名单和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15日至19日
二、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相关案例存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方式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反映(以邮寄方式送达书面材料的,请在公示期内同步电话告知)。所提意见应真实客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公示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
联系电话:(010)65645508,65645501
传 真:(010)65645500
电子邮箱:hysstzlc@mee.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第四批美丽海湾公示名单
(按行政区划顺序)
辽宁省大连市:大连湾湾区
辽宁省丹东市:大鹿岛-獐岛海域
辽宁省营口市:熊岳河湾区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湾湾区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湾区
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南段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湾赣榆段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段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段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东部诸湾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诸岛
浙江省温州市:北麂列岛诸湾
浙江省台州市:乐清湾-台州段
福建省厦门市:大嶝海域
福建省厦门市:西海域
福建省福州市:兴化湾福州段
福建省泉州市:湄洲湾泉州段
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岸段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岸段
山东省烟台市:四十里湾
山东省威海市:威海湾
山东省威海市:东浦湾
山东省威海市:马兰湾
山东省威海市:五垒岛湾
山东省威海市:洋村口湾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湾区
山东省日照市:石臼湾
广东省湛江市:博茂港湾
广东省珠海市:万山群岛海域
海南省三亚市:亚龙湾
海南省万宁市:石梅-日月湾
香港特别行政区:大鹏湾-香港段
第四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公示名单
香港特别行政区:大鹏湾-香港段
山东省日照市:石臼湾
福建省厦门市:大嶝海域
山东省威海市:威海湾
福建省厦门市:西海域
山东省烟台市:四十里湾
海南省三亚市:亚龙湾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湾赣榆段
福建省福州市:兴化湾福州段
广东省珠海市:万山群岛海域
辽宁省丹东市:大鹿岛-獐岛海域
浙江省温州市:北麂列岛诸湾